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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團對於馬總統年金改革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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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委李桐豪代表親民黨,在立法院黨團對今天馬總統年金改革,立即提出主張: 甲 、 總評 (一)    見樹不見林的全國退休制度的改革 , 浪費 2013 年的改革契機 請參考三層年金圖 ( 附件一 ) 與親民黨團在立法院通過的決議文 ( 附件二 ) 。 沒有完整的改革藍圖 , 而只有部分不完整的改革 ,反而讓社會失去長遠的改革目標 (二)    軍公教退休與勞保的改變放在一起討論 , 思維的混亂造成改革失焦 「 張飛打岳飛 、 關羽砍項羽 」,軍公教討論基礎與職業年金,但勞保則屬於基礎年金,政府卻把兩者混為一談。 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放在一起「改革」,卻不說明白,造成社會改革的討論失焦,徒增社會的混亂與不安。 (三)    缺乏完整的溝通過程 ,讓當事人尊嚴盡失,製造朝野對立條件 親民黨團對於江副院長僅於去年 12 月 4 日拜會親民黨團交換年金問題意見後 ,即 無進一步溝通 ,甚感遺憾。 考試院完全未與親民黨團溝通軍公教退休問題。對於考試院粗糙魯莽修改軍公教退休制度,引發當事人的反彈,親民黨團無法也不會參與協調。 乙、退休年金改革的主張 ( 一 ) 應以建立全國一體的基礎年金為最終目標,並尊重及建立差異化的職業年金 勞保、公保與國保等應以整合成基礎年金為目標,建立退休金體制立足點的平等。 ( 二 ) 各類保險一律以永續存在 ( 暫定 50 年不會倒 ) 為目標,對於政府宣示的「 勞保財務 50 年不會倒、公保 30 年不會倒 」的目標不能接受。 ( 三 ) 各類職業年金最終應以「可攜式」 (portable) 為目標,以活化社會人力在各職業的流動。 ( 四 ) 軍公教的基礎年金加上職業年金應設定 保障一定期限的所得替代率 為目標,超過保障期限後則以 所得替代率下限 為保障。 ( 五 ) 模仿澳洲制度,設立「超級基金」撥補軍公教退休與勞保基金的流動性資金缺口。「超級基金」的主要資金來源包括:年度預算編列、政府歲計剩餘、一定比例政府資產變現 ( 公股股票與固定資產 ) 收入。 ( 六 ) 政府應精算並提出其 「年金 改革方案 」對國家潛藏負債的改善狀況。

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臺首次會議

(本報訊)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臺首次會議已於本(1)月29日上午召開,會議由兩岸證券及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共同主持。 此次會議主要目的是為落實「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證券及期貨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以下簡稱合作備忘錄)所定的各項監理合作事項,並建立制度化的定期會晤機制,俾雙方得就市場進入政策協調、證券期貨業務經營協商事項、監理法規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進而形成共識,共同促進兩岸證券期貨業的健全經營及維護市場穩定發展。  有關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及具體結論如下:  一、 確認「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臺」之具體內容及運作機制: (一) 日常聯繫:  1. 聯繫人員除雙方同意改以其他方式進行外,應限於合作協議指定的聯繫人及合作備忘錄所列之聯絡窗口。  2. 雙方聯繫事項包括合作備忘錄之「資訊交換及協助調查」等事項。  3. 聯繫方式包括書面及電子通訊。 (二) 雙方建立定期會晤機制,包括:  1. 參與人員為雙方負責人或其所指定之人員。  2. 雙方負責人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會晤。業務主管層級會晤則視實際需要不定期舉行。  3. 負責人會晤由雙方輪流在兩岸安排。  (三) 金融檢查:在有關規定的許可範圍內,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可採取適當方式對在對方設立之證券期貨業經營機構進行檢查。  二、 在兩岸證券期貨市場開放議題方面:雙方初步同意在「海峽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下納入下列開放項目: (一) 大陸方面: 1. 允許臺資證券公司在大陸設立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臺資證券公司持股比例可達49%,且在大陸經核准之「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試」的改革試驗區內,臺資的投資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 2. 允許臺資期貨中介機構在大陸申請設立合資期貨經紀公司,臺資期貨中介機構持股比例可達49%。 3.放寬臺資證券機構投資大陸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 4.允許臺資證券公司申請大陸QFII資格時,按照集團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計算。 5.允許符合條件臺資證券公司 在大陸上海、福建、深圳各新設一家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臺資證券公司的持股比例可達51%,且合資對象不限於大陸證券公司。 6.允許臺資證券公司在大陸經核准之「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試」的改革試...

㊣〈星期專論〉誰在糟蹋公視? (轉貼自由時報 )

◎盧世祥    2013-1-27    一月十八日午後,公共電視第五屆董監事審查會議結束, 選出五位董事,連同之前已選出的八位董事, 距法定員額下限十七席仍差四席,董事會還是組不起來。會議結束, 負責審查會行政程序的文化部長龍應台到場打招呼,我對她說︰「 部長,妳提名時應做好黨政協調, 為什麼執政黨推薦的委員刷下妳的名單? 」 執政黨否決自家名單 認定執政黨否決行政部門所提名單,以簡單算術即可驗證。 當天提名十五人, 民進黨及台聯的六位委員在會前發表一份聯合聲明, 公開了支持的十位人選,剔除顯有爭議的五人, 如果執政黨的八位委員也不反對行政部門的名單, 這十位主要是公民團體所推薦的候選人, 即可輕易跨越通過所需十二票門檻。然而,令人遺憾的, 這些公民團體人選不但未能過關,堪稱「台灣之光」 的紀政竟然只得七票;積極致力媒體改革的學者林麗雲、 劉昌德與弱勢代表張正、劉銘都經四輪投票仍被封殺。 公視董事會經此折騰,社會各界反應甚多,許多人看得霧煞煞, 有些人歸咎「藍綠惡鬥」,還有人主張修法降低通過門檻。 在各界關切並討論解決公視董事會之際,必先釐清真相, 只有根據事實,才能做出明智判斷與選擇。 其中最核心的問題是︰公視董事會遲遲未能組成,原因何在? 誰該負責? 前新聞局長置之不理 有媒體以「七七七天了!公視董事會難產」為題做報導, 指出了表象,卻未道盡事實。不錯,公視第四屆董事任期二○一○ 年十二月三日屆滿,「自動延任」至今已近八百天;其間, 審查委員開了六次會議,通過十三位董事。很多人都問: 為什麼舊董事會延任這麼久,新董事會這麼難組成? 行政部門責任何在?審查會出了什麼狀況? 先說行政部門。 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薦十五位社會公正人士所組成的審查會, 於二○一○年十一月及次年一月開了兩次會議,選出五位董事、 一位監事,並建議行政院儘速重新提名, 但新聞局兩位末代局長江啟臣、楊永明都置之不理。 這一拖十七個多月,新成立的文化部去年六月才終於提出候選人, 但八月審查會之後,直到本月才有新名單。換句話說, 其間新聞局拖了五百二十天、文化部一百四十天, 兩者共六百六十天。從而,公視董事會組成拖拖拉拉, 罪魁完全是怠惰傲慢的行政部門。 杯葛為降低通過門檻 其次,審查過程有無杯葛?誰在杯葛? 一如國人所見,...

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呂政燁法官罰月薪2月

(本報訊)法官評鑑委員會今天發佈新聞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於 101 年 10 月 5 日請求本會評鑑該院法官呂○○,本會以 101 年度評字第 5 號受理在案,並於 102 年 1 月 21 日第 15 次會議作成決議:「受評鑑法官呂○○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 ,並 建議罰款月俸給總額貳個月 。」 受評鑑法官呂○○任職臺北地院,擔任刑事審查庭法官,自 100 年 11 月 4 日起至 101 年 3 月 28 日止,於承辦臺北地院 100 年度審交易字第 179 號、 101 年度審訴字第 37 號、 101 年度審易字第 604 號、 100 年度審易字第 895 號、 101 年度審交易字第 152 號、 101 年度審交易字第 82 號等刑事訴訟案件時,本應依刑事訴訟法第 273 條第 3 項準用同法第 272 條規定酌留被告準備訴訟之法定猶豫期間,其中 101 年度審訴字第 37 號、 101 年度審易字第 604 號、 100 年度審易字第 895 號等 3 案之被告及 101 年度審交易字第 152 號之被告劉○○均未於偵查中自白犯罪,更應保障其等準備訴訟之法定期間利益,使被告得以蒐集並整理有利於自己之訴訟資料及選任辯護人以聲請閱覽卷證、接見被告之機會,以避免被告因倉促應訴未及深思即為陳述。詎呂○○法官均未酌留被告準備訴訟之法定猶豫期間,即逕行第一次準備程序,妨害被告行使防禦權,且於承辦臺北地院 101 年度審訴字第 37 號、 101 年度審易字第 604 號、 100 年度審易字第 895 號、 101 年度審交易字第 82 號、 101 年度審易字第 223 號、 101 年度審交訴字第 11 號等刑事訴訟案件時,本應依刑事訴訟法第 271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傳喚被害人或其家屬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竟於被害人即告訴人未陳明不願到場,且無任何不必要或不適宜傳喚之情形,故意不傳喚告訴人,即逕行簡式審判程序並辯論終結,剝奪告訴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復於 101 年度審訴字第 37 號、 100 年度審易字第 895 號、 101 年度審交訴字第 11 號案件開庭時片面向被告表達其否定告訴人請求損害賠償之偏頗立場,已嚴重違反上開辦案程序規定,並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 3 條及第 12 條第 1 項後段規定,有失法院客觀、公正、中立之形象...

蘇震清:馬為給中國最惠國待遇

830 項中國農產叩關  (本報訊)外傳政府將以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名義,進口原本列為管制的 8 30 項中國農產品。立委蘇震清點出, 這是馬為了回應去年中國提出給予「最惠國待遇」的要求; 由此可見,面對外來壓力時,馬政府所做的承諾不但毫無公信力, 甚至會出賣人民的權益來迎合中國,如果馬政府執意搞垮台灣農業, 他也會率農民北上抗爭。 蘇震清表示,台灣管制中國產品進口共 2,062 項,其中 1, 232 是工業相關產品,已有部分在特定工業區得以進口;剩下 83 0 項則是可能衝擊台灣農業的產品,目前都不能進口, 去年底中國商務部長曾提出要求台灣給予最惠國待遇, 目的就是為了打通這 830 項農產進口的關卡, 果然今年就出現規劃中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將開放這些農產。 當初簽訂 ECFA 時, 馬政府曾經保證不會增加開放任何中國農產品進口, 農委會還為此製作了一個說帖,至今還放在農委會網站上,他形容, 馬政府此舉無疑是為了配合中國而「說一套做一套, 想盡辦法要跳票」。 雖然經建會與農委會都表示,這 830 項農產品只能進口到示範區內 當作原料使用,且示範區內的成品並不會流到台灣市場, 但蘇震清指出,只要一開放,就一定會衝擊到台灣農業, 經建會所說的「提升農民福祉、促進國內農業發展」只是空話, 因為開放後區內原本可採用本土農產品的工廠, 將轉為使用較便宜的中國農產品;而原本的產業也可能發生「 遁入自由經濟區」現象。更嚴重的是, 在示範區內製作的成品日後也可能掛上 MIT 標章, 然而過去中國產品屢屢傳出黑心產品,若稍有不慎,將使得 MIT 標 章蒙塵,如此衝擊將不只是農民,而是台灣整體產業。 在當下先進各國都警覺到農業為保本強國的基礎時, 馬政府卻反其道而行, 而目前馬政府提出的方案顯然都只是為了開放。 為維護基層農民的權益及台灣產業之商譽,蘇震清堅決反對開放 83 0 項管制農產品進口 ; 若馬政府執意要搞垮台灣農業, 他也會率農民北上抗爭。

黃昆輝:提高罷免門檻是威權復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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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台灣團結聯盟日前正式啟動罷免護馬立委工程, 主席黃昆輝今天特地拜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交換意見,黃昆輝表示, 馬英九執政無能,但是卻因為已經是第二任而完全沒有民意壓力, 我行我素無視民意,由此更加凸顯罷免權的重要性, 因此台聯發動罷免「護馬」立委。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也指出, 罷免門檻過高已經危及人民的基本權益, 應該喚起全民重視並呼籲修法。黃昆輝說, 國民黨一聽說台聯要罷免立委,立刻在立院提案修法提高罷免門檻, 這是威權復辟,反民主、剝奪人民權益的作法,台聯絕不會放任。 黃昆輝表示,公民參政權包括選舉、罷免及複決就是公投權, 現在我們只剩下選舉權,罷免權因為高門檻形同虛設, 公投權更是鳥籠公投被行政體系把持, 但罷免及公投權都是憲法所賦予的,我們應該爭取回來。 黃昆輝表示,台灣人生性厚道,有著「罷免就是搗亂」的錯誤印象, 但完整的公民權就是有收有放, 選出不適當的人選就要能夠把他拉下來, 就才是民主深化的重要步驟,更是憲法賦予的直接民權。 現在馬英九已經開始第二任任期,沒有選舉壓力,又掌握國會多數, 所以即使只有13%,任何事卻可為所欲為, 因此更彰顯罷免權的重要。罷免雖然困難, 但卻是人民要改變現狀唯一的辦法,我們不能自我放棄。 黃昆輝說,公督盟在推動國會評鑑上長期耕耘, 所以台聯率先來拜會,其後將再造訪多個公民團體, 然後設立客觀標準,確定要罷免哪些只有馬意、沒有民意的立委。 施信民補充,除了提案、發言、出席情況等量化資料, 公督盟也將立法品質、立法品質列為重要指標, 如提案內容是否符合社會公義、是否增進後代子孫福祉、 是否維護既得利益、個人言行是否得宜。

2013台北國際書展國立大學出版社聯展

2013 Jan.31-Feb.04 世貿一館 B1125 http://tibenupress.pixnet.net/blog

樹林之美

請不要手動 , 讓它自動播放 樹林之美 速度調的很慢 會一景一景都是驚喜 !  The_Trees_-.pps 7155K   檢視   下載  

北大女生對日本記者的回答(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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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 女生 對 日本 記者的回答        一個北大的女學生對日本記者的回答不帶一個髒字罵得全場掌聲 .. . 日本共同社記者採訪了一北大學生,以下是現場原版真實問答記錄:      問 : 你支持抵制日貨的這種觀點或行動嗎 ? 答 :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個體,每個個體都是自由的。 我無法左右別人的思想,也無權控制別人的行動。    問:你如何定位中日關係? 答:客觀定位,平等互利關係。    問:從學生的角度看,你認為兩國關係中最大的障礙是什麼?   答:顯然,日方在很多方面做出了錯誤的言論和舉動, 而這是我們不能接受和容忍的!一句   話,改善中日關係需要日方正視歷史,拿出善意和誠意。    問:你個人使用日貨嗎?   答:有,馬桶。(在場學生大笑)      問:那你告訴我,為什麼日本的馬桶會比中國的好?   答:在中國,這種話題是不登大雅之堂的, 在公共場合提論這種話題是很變態的。 ( 笑聲)當然, 我不知道是你有 這樣的嗜好,貴國有這種習慣。(笑聲)    問:關於歷史問題,中日兩國是否有途徑可以卸下這個沉重的「 包袱」? 答:請注意你的用詞!我不同意你的這種說法。 你的這個問題本身就 在誣陷中國。自古至今,中國從不存在什麼「沉重包袱」。 中華民族是心胸開闊,豁達前瞻的優秀民族,寬厚待人, 睦鄰周邊是中國的美德。因此我們正視歷史,但 絕不以怨抱怨。 我們容忍、和解,包括對待日本。請問, 中國和中華民族的歷史包袱是什麼? 中國人民做過對不起日本的事嗎?問題恰恰是侵略中國、 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不正視歷史,在中國燒殺掠奪, 瘋狂地要滅絕中華民族。 犯罪的日本不向中國和中國人民認罪賠償損失, 還要叫囂海外出兵擴疆 ?  分裂中國,霸佔中國國土,激怒中國人民。這樣的史實太多。請問, 這是中國背歷史包袱嗎?(在場學生鼓掌)      問:我也經常看新聞,最近一段時間,中國生產事故頻發, 死亡率想必不會低吧?   答:同你們國家一樣,每人死一次。(笑聲、掌聲)        問:在中國大學校園 ? ,學生自殺頻繁發生、屢禁不止, 這...

李中志投書蘋果,法務部說明

檢察官評鑑只是塊遮羞布(李中志)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28/34798547/ 法務部回應: 針對今(28)日李中志教授投書媒體「檢察官評鑑只是塊遮羞布」一文,法務部提出說明如下: 一、法官法第86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檢察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維護憲法及法律保護之公共利益,公正超然、勤慎執行檢察職務。」另刑事訴訟法第2條第1項規定:「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是檢察官偵辦案件,應保持中立,並負有客觀義務,即不分偵辦對象之黨派、團體、身分、地位,均一律平等對待,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干涉,故並無針對特定政黨人士偵辦案件之情事。 二、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雖規定,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即應提起公訴;惟本部為提高定罪率,建立司法威信,於98年7月1日以法檢字第0980802583號函要求檢察官偵辦案件時,應加強蒐集犯罪事證,審慎綜合研判偵查所得之全般證據,確信有可使法院為有罪判決之高度可能性者,始予提起公訴。本部99年5月28日訂頒之「檢察機關妥速辦理刑事案件實施要點」第6點並將上開函示內容予以明文,期藉要求檢察官審慎起訴,降低無罪率,避免無辜之人遭受訟累,以保障人權。100年度檢察官起訴全般案件之定罪率已達96.1%,並無濫訴之情形。 三、另對法院判決無罪案件之檢討部分,本部已持續透過加強無罪案例分析及檢討、強化檢察官協同辦案、檢察一體內控機制、舉辦各項在職訓練等具體作為,以精緻偵查增進檢察官起訴案件之品質,以保障被告人權。 四、法官法所定檢察官評鑑制度,為提高人民對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之信賴,乃擴大外部委員之參與。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檢察官有應付個案評鑑之情事者,有懲戒之必要者,得決議報由本部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得建議懲戒之種類。無懲戒之必要者,報由本部交付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並得建議處分之種類。檢察官如有廢弛職務、侵越權限或行為不檢之情事,情節重大者,行政監督權人得以所屬機關名義,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或移由本部準用法官法第51條第2項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絕無逃避內部職務監督的責任。

楊玉欣:便利箱重複使用 一年少砍2萬棵大樹

(本報訊)日常生活中的小細節往往也隱藏有重大的意涵,例如國人郵寄包裹常使用的郵局便利箱服務,藍委楊玉欣注意到了其中需要改善的地方。中華郵政在 2007 年推出「便利箱服務」,提供國人郵寄包裹時的標準規格紙箱。便利箱廣為國人所使用,自開辦 5 年多以來已發行 7,100 萬個,消耗約 1,200 萬公斤紙材,換算須砍伐 24 萬棵大樹,平均一年就必須砍伐 5 萬棵。楊玉欣對於換算出來後的龐大數字感到心疼,她表示每一棵大樹都是這個世界的重要資產,我們應當珍惜。     楊玉欣基於愛護地球資源、減少砍伐樹木的理念,日前邀請中華郵政公司郵務處的李甘祥處長共商改善方案,並初步提出幾點政策建議:一、郵局應該訂定便利箱重複使用的年度目標,楊委員建議訂為 35% ;二、郵局便利箱的紙材應改使用再生紙製造;三、郵局應該提供便利箱回收服務,民眾如有不使用的便利箱,可拿到郵局回收,並獲得回饋金 2-5 元;四、郵局應該提高便利箱重覆使用的郵資優惠,從目前的 3-10 元提高到 6-15 元優惠,以鼓勵民眾重覆使用便利箱。     李甘祥處長表示非常認同楊玉欣委員的建議,也表示在經過成本精算之後,一定會盡力提高郵資優惠價格,讓民眾更願意拿舊的便利箱郵寄包裹,並承諾在今年度努力達到 30% 的重複使用率 ( 目前 19%) 。至於玉欣委員建議的 35% 的重複使用率和回收回饋金,李甘祥處長表示後續經過評估後會納入郵局提高服務效能的思考。     楊玉欣對於郵局的即時回應與努力表示肯定,也期許郵局盡速提出重複使用便利箱折抵郵資的新方案,來創造環境、民眾與郵局的三贏,並發揮社會教育的功能。

謝長廷:最後一哩路,就差在兩岸與經濟議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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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新台灣國策智庫今( 28 )日舉辦「台灣前瞻論壇」, 邀請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以「台灣的未來與維新」為題發表演說, 現場並與智庫創辦人辜寬敏、 智庫董事長吳榮義以及多位與會的智庫顧問, 就台灣未來及兩岸議題進行廣泛的意見交流。 謝長廷在演說中表示,民進黨在 2012 年的最後一哩路, 就差在兩岸與經濟議題上,民進黨還要努力讓台灣人民感到安心。 謝長廷說,媒體、資金、行政資源、 基層組織都是選舉勝負的重要因素, 但是民進黨很難在未來選舉時撼動國民黨在這些因素上的優勢, 民進黨現在能夠加強的就是基層經營與政策。 民進黨對此必須有新的思維與新的作法,才有重返執政的可能。 謝長廷表示,民進黨做為一個政黨,目標就是執政; 若是一直無法執政,民進黨終究會被取代。謝長廷認為, 民進黨的首要敵人是國民黨,而非共產黨, 若是每場選舉都被操作成統獨決戰, 中國除了支持國民黨外別無選擇。因此,謝長廷提出「親美、和中、 對決國民黨」的策略,否則民進黨若是無法打破國共聯手的態勢, 長期以往台灣的民主政治將會扭曲變形。 謝長廷說,他不接受國民黨所說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 因為現在國際上認定的「一中」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他提出「 憲法各表」來當作替代方案。謝長廷認為, 世界未來的趨勢是國家概念的糢糊化, 中國若不改變對於主權的強硬主張,他自己終究也要面對西藏、 新疆等地的問題。因此,雖然中國此刻以「主權不能分裂」 為由不會接受憲法各表,但是謝長廷相信, 中國終有一天必須要尊重中華民國憲法存在的事實。 謝長廷認為,人類社會隨著文明發展變得越來越複雜, 把政治想得太簡單是不行的,必須要有新的思維與包容性, 台灣才有辦法走出當前的困境。謝長廷最後也說, 不管是他的憲法各表,還是辜寬敏提出的「兄弟之邦」, 都是一些可能的政策思維, 大家有各種好的意見都可以提出來共同討論。 針對謝前院長的說法,新台灣國策智庫黃天麟顧問表示,「 憲法各表」有可能不比「一中各表」來得有利, 因為一旦中國接受憲法各表,憲法各表即成為兩岸共識, 如此反而會限縮台灣正名制憲的空間。陳繼盛顧問也表示, 台灣的國家安全應該建立在國家地位的確立, 雖然中國對台灣有很大的影響力,但這牽涉到國際多邊局勢, 不能只是思考台灣與中國的關係。 新台灣國策智庫創辦人辜寬敏表示,我們除了注意對手的優勢...

台灣智庫1/28 2013民情調查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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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8會後新聞稿.pdf 602K    檢視     下載   

1/28美、日量化寬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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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量化寬鬆政策.doc 333K    檢視     下載   

1/28(主要貨幣對美元匯率變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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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貨幣對美元匯率變動資料0128.pdf 27K    檢視     下載   

去年12月消費者貸款及建築貸款餘額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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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件  —  下載所有附件  (壓縮為  繁體中文 )   附表102-01-28.xls 44K    檢視     以 Google 試算表開啟     下載    中央銀行新聞參考資料102-01-28.doc 41K    檢視     下載   

本日證金公司信用交易標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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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檯買賣股票市場現況

本 (102) 年度截至 1 月 25 日止,累計營業天數 18 日 一、債券上櫃概況: (單位 / 億元,至小數 2 位) ( 一 ) 政 府公債已上櫃計 101 期,發行餘額為 49,393.00 億元,本週無異動。 ( 二 ) 外國債券已上櫃計 1 期,發行餘額為 20.00 億元, 本週無 異動 。 ( 三 ) 普通公司債已上櫃計 54 家 440 期,發行餘額為 14, 095.2 億元,較上週增加 80 億元。 ( 四 ) 轉換公司債已上櫃計 252 家 310 期,發行餘額為 1, 456.602 億元,較上週增加 13.503 億元。 ( 五 ) 交換公司債已上櫃計 2 家 2 期,發行餘額為 67 億元, 本週無異動。 ( 六 ) 金融債券已上櫃計 35 家 436 期,發行餘額為 9,802. 16 億元,本週無異動。(其中 10 期計 28.00 億元已申請分割 )。 ( 七 ) 分割公司債已上櫃計分割本金公司債 0 期 0 億元、 分割利息公司債 0 期 0 億元,發行餘額為 0 億元,本週無異動。 ( 八 ) 分割金融債券已上櫃計分割本金金融債券 10 期 28.00 億 元、分割利息金融債券 28 期 0.64 億元,發行餘額為 28.64 億元,本週無異動。 ( 九 ) 受益證券方面,金融資產證券化計 20 期,發行餘額為 401 .11 億元,本週無異動;不動產資產信託計 0 期,發行餘額為 0 億 元, 本週無異動 。 ( 十 ) 外幣計價國際債券已上櫃計 3 期約 8.06 億美元, 本週無異動。 二、債券交易概況: (單位 / 億元,至小數 2 位) ( 一 ) 新台幣債券總成交金額為 47,165.18 億元,日均值為 2,620.29 億元, 包含: 1. 買賣斷交易 8,057.48 億元,日均值為 447.64 億元 ,佔總成交金額比例為 17.08% ,其中: (1) 等殖成交系統成交金額為 4,737.01 億元, 佔買賣斷成交金額比率為 58.79% 。 (2) 營業處所成交金額為 3,320.47 億元, 佔買賣斷成交金額比率為 41.21% (包含政府債券 1,805. 69 億元,日均值為 100.32 億元;普通公司債 1,178.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