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不合時宜 林楚茵:財政部應召集地方政府通盤檢討》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5/26台北報

今(26)日立院財政委員會安排審查娛樂稅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修法,立法委員林楚茵就娛樂稅存廢與否,要求財政部找地方討論研議如何精進娛樂稅,並且提出檢討報告,財政部蘇建榮部長允諾六個月內交出。

林楚茵指出,娛樂稅前身「筵席及娛樂稅」於1942年訂定,當時政府提倡儉廉風氣,不鼓勵外出飲宴,1980年因社會風氣改變,財政部認為筵席屬於活絡經濟正常消費,因此廢止筵席稅但保留娛樂稅。

林楚茵表示,政府透過取消賦稅以鼓勵產業活動,現今文創及影視音為國家經濟助力之一,國發會國家發展計畫也將文創跟文化列入,期盼文創可以成為台灣新支柱也成為新品牌。因此如果娛樂稅繼續存在,恐影響國家文創發展,如果免徵娛樂稅,將更促進文創產業發展。

此外,林楚茵說,很多藝文表團經營已不易再加上疫情影響,除要繳交營業稅、營所稅、地價稅、土增稅、房屋稅,還要被課徵娛樂稅,形同一頭牛被剝好多層皮。林楚茵拿出台北市政府「演藝團體經營手冊」說明,該手冊註明免徵娛樂稅需向文化部申請、地方稽徵機關申報,一頭牛為減少被剝皮,還必須要自己申請。

林楚茵認為,如果存在意義已經違反國家發展政策,實際上娛樂稅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但娛樂稅屬於地方稅,中央不好意思減免,結果地方政府搶當好人減免娛樂稅,中央也不應該因為這種稅目而承擔罵名。況且,娛樂稅還有是否符合租稅公平原則的疑慮。林楚茵更舉串流平台(OTT)為例,OTT業者要繳交營業稅、營所稅卻不用繳娛樂稅,電影院卻要,造成同一部電影在家看不用娛樂稅,在電影院看卻要,這是不公平的。

最後,林楚茵建議財政部應邀集各地方政府討論娛樂稅走向,台北市是最多藝文表團跟娛樂事業活動的城市,如果台北市府都能免徵娛樂稅,其他地方影響應該更低,因此特別提案要求財政部主動邀集商討。

蘇建榮回應,不可否認娛樂稅有些項目不合時宜,但整體來看對地方政府還是重要的,不過財政部會在半年內思考稅賦整體走向,但因涉及地方稅收所以也要跟地方政府討論,哪些項目要課徵、哪些為模糊地帶,再考慮修法明確化,財政部半年內會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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