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耀公司挖十米埋廢棄物?縣府將讓四業者就地合法?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2/14台北報導 

反對違法輔導合法
花蓮違法砂石場強制執行排拆案外案

花蓮吉安八家違法砂石場占用退輔會土地案在去年12月下旬第一波排拆後,再爆二個案外案!違法砂石場中的集耀有限公司不只竊占退輔會土地違法經營砂石場,還涉嫌盜挖國土、回填事業廢棄物!而四家違法砂石場稱花蓮縣政府將於三月中召開納管會議,要讓業者就地合法!對此,立法委員陳椒華與時代力量花蓮黨部上午在台北立法院和花蓮二地召開記者會,找退輔會和花蓮縣政府釐清廢棄物及「就地合法」問題,要求退輔會須等集耀公司清完廢棄物才可點交,並在花蓮縣政府前透過視訊反對就地合法

集耀公司盜挖國土回填廢棄物

陳椒華委員表示,此案去年12月23日排拆三家業者後,陳情人再檢舉最不配合停工自拆的集耀有限公司,涉嫌在近20年前於退輔會土地上填埋廢棄物,挖了十米深,回填清洗大理石的餘泥,因涉嫌盜挖國土及回填廢棄物,於農曆年前協助將填埋位置及照片正式發文向花蓮縣政府、花蓮地檢署、環保署檢舉,要求查明。

花蓮環保局於2月10日會同退輔會、地檢署、環保署和警方前往現勘,據了解當天在四個點位開挖,其中一點位有疑似瀝青刨除料的黑色土壤,花蓮環保局預定將再擇期開挖採樣陳椒華委員質疑,這次開挖的四個點位跟檢舉的位置範圍並不相符,無法理解為何不在檢舉範圍開挖?是虛應故事、敷衍了事嗎?

時代力量花蓮黨部先前勘察現場時,有發現有多家砂石場疑似堆埋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建築廢棄物,現已檢舉,請相關單位要開挖調查並依法裁處,並要求集耀公司負責清除處理,而退輔會務必要等集耀公司將廢棄物清理完成後,才能進行土地點交返還作業,不能當冤大頭,還要追究國有地遭盜挖國土的刑事責任。

縣府將開納管會議讓違法砂石場就地合法?

此外,陳椒華委員指出,花蓮法院行政執行處於1月26日找另五家業者召開第四次調查庭,3家業者表示應可在期限前完成自拆,另2家期程未定。但訊問筆錄中,東濱、長盟、同海、集耀等四家業者的共同代理人竟表示「花蓮縣政府將於3月15日召開納管會議,針對本案四家廠商就地合法」令人傻眼,已遭強制執行拆除的違法砂石場,怎會突然冒出花蓮縣政府要開納管會議就地合法的事?雖然花蓮縣政府觀光處來電表示並無納管會議,但債務人律師應不至於在法院調查庭上信口雌黃、無中生有,連會議日期都明確說出,難道真有其事?到底是哪一方在說謊?

立法委員陳椒華花蓮中區服務處主任陳慶元上午與志工到花蓮縣政府前同步召開記者會,併透過視訊連線表示,儘管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電話表示並無所謂納管會議,然而調查庭中砂石場代理律師必有所本才會進行此陳述,斷無可能信口雌黃,因此時代力量花蓮中區服務處主任陳慶元到花蓮縣政府前提醒縣府及徐榛蔚縣長要依法行政,不能讓非法砂石業者在國有地上就地合法。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國產署土地已交由退輔會台東農場使用 ,如何轉讓?縣府既然想要就地合法,請問是根據那一條法?於法合適嗎?還是縣政府與退輔會喬好?退輔會要快甩掉這塊燙手山芋?難道已答應賣土地給花蓮縣政府?所以佔用土地者的律師敢說出此話?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土地管理作業要點」第30條,不得變更用途、第37點已明說:各機構經管之土地,不得出售、交換、贈與或設定他項權利。退輔會就算無能為力,第40點已明說該歸返國產署,畢竟那是國家的土地,請退輔會也該說清楚!

由於花蓮違法砂石場強制執行拆除還地案冒出盜挖國土回填廢棄物和納管會議就地合法的案外案,立法委員陳椒華找退輔會、環保署和花蓮縣政府來說明廢棄物查處結果,以及為何會冒出「就地合法」的案外案?據了解退輔會的立場是拆除還地,但為何業者委任律師會說花蓮縣政府要納管「就地合法」?而集耀填埋的廢棄物到底是什麼?填埋範圍、深度和量體到底有多深多大?這些疑點,請花蓮縣政府、退輔會和環保署說清楚講明白


【要求花蓮縣政府依法行政,不能讓非法砂石場就地合法】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東農場一處位於花蓮吉安鄉的53.16公頃國有地(花蓮溪和木瓜溪會口處),自74年起長期被八家砂石業者違法侵占,侵占面積約26公頃。


在102年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八家業者要將占用的土地騰空返還給退輔會,108年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判業者應返還土地,但業者遲不履行,退輔會遲至110年2月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期間花蓮法院二度執行命令要求業者屢行騰空返還土地未果,且曾受關說為業者陳情而暫緩執行。


陳椒華立法委員及時代力量花蓮黨部分別在110年11月2日及12月1日先後召開兩次記者會,要求退輔會確保公權力執行,退輔會則於12月23日首波強制執行拆除3家砂石場展現公權力。


花蓮地方法院則在111年1月26日和最初表示願主動拆除的5家業者在民事執行處召開第四次調查庭,退輔會於庭中表示要求在2月11日前清除完畢。


從訊問筆錄可知,其中3家砂石業者表示應可在期限前完成,另2家期程未定,業者「長盟」預計在二月底前可拆除,而仍在營業的「集耀有限公司」則期程未定,退輔會應強硬確保公權力執行,不得再讓業者藉故拖延。

時代力量花蓮黨部先前勘察現場時發現有多家砂石場疑似堆埋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建築廢棄物,立法委員陳椒華國會辦公室向花蓮縣政府環保局檢舉多家砂石場,要求退輔會應依3月11日進行第二梯次砂石場排拆時配合環保局確認所有業者地上廢棄物是否清理完畢,才能進行土地點還作業。


在訊問筆錄中得知花蓮縣政府將在111年3月15日召開納管會議,針對此案中的四家砂石廠讓他們就地合法。儘管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曾於2月11日來電陳椒華委員辦公室告知並無所謂納管會議,然而調查庭中砂石場代理律師必有所本才會進行此陳述,斷無可能信口雌黃,因此時代力量花蓮黨部今日來到花蓮縣政府前提醒花蓮縣政府及徐縣長依法辦理,不能讓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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