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諭「補不起破洞的社安網 2.0 計畫 行政院切莫一意孤行」

 【數位網路教記者陳漢墀12/23台北報導】


                圖:立委王婉諭(左2)記者會,要行政院正視問題,別視而不見!(立委提供)

社會安全網 1.0 計畫 3 年投入近 70 億元的經費,多數卻只聚焦在補充社工人力,變相將壓力與責任轉嫁基層社工。執行成效不僅各自表述,更與第一線社工反映的困境完全相反。隨著社安網 1.0 將於本月底落幕,行政院擬於近期核定社安網 2.0 計畫,經費高達 252 億元。然而, 2.0 的規劃內容卻依舊問題叢生,引發基層心衛社工、社區關懷訪視員、醫療人員及法律學者的諸多疑慮。對此,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今日召開記者會,訴求中央正視第一線人員反映的困境,避免重蹈社安網 1.0 的覆轍,甚至造成悲劇的再次發生。

「社安網 2.0 缺乏溝通基礎」

王婉諭表示,總統蔡英文兩任的就職演說,皆強調社會安全網的重要性。然而,負責社安網的政務委員林萬億,面對鐵路警察案的悲劇卻一再甩鍋,甚至說本案「應回歸精神醫療體系」。令人不禁疑問,這究竟是蔡英文總統的社安網,還是林萬億政委的社安網?王婉諭希望,行政院長蘇貞昌能審慎思量,目前社安網 2.0 不僅缺乏溝通基礎,更是再次將社會安全的責任轉嫁給第一線人員。王婉諭認為,行政院作為政策決定者,實不應每每在重大社會事件發生後,才來思考政策是否出錯。


王婉諭認為,社安網 1.0 一再宣稱「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提供整合式的服務。然而,日前台南發生一名年邁母親,因長期照顧壓力,持刀砍殺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女兒。這樣的人倫悲劇,再次顯示精神障礙者家屬,他們所背負的壓力與煎熬,遺憾中央仍未真正理解與重視。社安網 2.0 雖有規劃精神障礙者社區式服務據點,但精神障礙者及家屬需要的社區支持,其實早以規範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相關子法,卻不見主管機關的積極落實。王婉諭認為,精神障礙者除了疾病的治療之外,也需要「社區居住」、「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及「照顧者專線」等資源佈建,減輕精神障礙者家屬日常照顧的負荷。


「社安網 2.0 將摧毀關懷訪視員與心衛社工」

前自殺與社區關懷訪視員朱世宏臨床心理師指出,社安網 1.0 大量進用心理衛生社工人力,卻未建置心衛社工需要的督導與行政分工機制,導致計畫期間各縣市總計 57 名心衛社工離職,離職的社工平均在職期間僅 7 個月,流動率居高不下,專業難以久任。

社安網 2.0 更加本末倒置,進一步擴大心衛社工的服務對象,將自殺個案中如有合併登入在精神照護系統或保護性案件者,要求心衛社工承接。然而,第一線人員的實務經驗指出,自殺企圖者、精神疾患者、家暴相對人,三種群體的樣貌大相逕庭,從近期大學校園發生多起輕生的悲劇,到近年社區精神危機事件如嘉義鐵路警察案的行為人、台南精神疾病照顧者的母殺女案,可知三者需要服務的方式截然不同,極度脆弱或高風險的個案理應由更多人力跨專業服務,不應由單一工作者全部承擔。

此外,衛福部因應社安網 2.0,推出自殺個案通報新制,要求「訪視到本人才算開案」、「第一個月密集訪視4次」,高頻率訪視的行政要求超出訪員負荷,也忽視訪員與案主建立關係的進程及自殺個案高脆弱敏感的特殊性。社安網 2.0 如此草率的政策變更,不尊重第一線人員的實務所見,恐將造成現有工作者超出負荷、大量離職,同時摧毀心衛社工、自殺關懷訪視員,以及社區關懷訪視員三項專業人力,更非個案福祉。

「社安網 2.0 監護處分規劃待商榷」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常務理事楊添圍醫師表示,社安網 2.0 預計設置司法精神病房,並增設一處司法精神醫院,共計編列 24.8 億元及 181 名安全維護人力。然而,這樣的經費與人力評估依據究竟從何而來,包含專業人力、處遇經費、部會權責分工等核心問題皆未釐清。甚而,若未來監護處分修法走向不定期,恐將導致受監護處分人留置在精神醫療院所更長的時間。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了解到,對於司法精神病院的強烈需求,可對於具有高危險的精神疾病犯罪者,提供隔離與治療的必要性。然而,楊添圍醫師重申,從最初受監護處分者的分流分級,到回歸社區的轉銜,都需要法務部、衛福部包含社政,以及民政單位的配合。否則,即使隔離與治療發揮一定功效,由於病人本身的慢性精神病性質,加上薄弱的家庭與社會支持,回到社區仍然無法明顯減少再犯危險,遑論社會復歸的可能。 

更令人擔憂的是,司法精神病院設立後,社會「眼不見,心不煩」,精神疾病犯罪者將成為一群被遺忘的人。楊添圍醫師再次強調,從權責單位、跨部會合作、分級分流處遇到社區轉銜,並進一步規劃「以司法為主之社區強制治療」的可能性,將遠比規劃司法精神病院本身,更具有重要性。

「社安網 2.0 不應再次失信」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孟秀主持律師認為,監護處分應審慎衡酌憲法比例原則,如果不分情節一律延長監護處分之期間,無故剝奪人民自由權,並不符人性尊嚴。延長監護處分應有更嚴謹的審查檢驗機制及配套措施,並非任意將精神障礙者長期監護就能解決根本的問題。

大法官已於今年 11 月 3 日對性侵害受刑人的刑後強制治療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而本次釋憲結果將影響監護處分的修法方向,是否會如同法務部的修正草案走向不定期,仍存在相當的變數。因此,社安網 2.0 在「精進監護處分」的規劃,必須審慎看待未來的法律修正,避免政策評估依據失準,造成法令修正與配套措施的脫節。

陳孟秀律師表示,林萬億政務委員最初規劃社安網 1.0 時,悖於事實的投書消費被害人家屬為其政策背書,已失去誠信。如今即將核定的社安網 2.0 ,除了先前幾場徒具形式的公聽會之外,後續的規劃細節、經費人力、權責分工,以及財務與執行可行性的評估依據,皆無從得知。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實應向受政策衝擊的第一線人員公開說明,並斟酌緩衝期進行溝通修正,切莫一意孤行再次失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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