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証期局每日新聞(12月30日)

****************************** ******************************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30日) ****************************** ****************************** ***********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月3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閎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3587,上櫃公司) 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650,000股至3,3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總額新臺幣26,500,000元至33,000,000元 乙案,因有申報書件不完備之情事, 該公司業於102年12月27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 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 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 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四、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3557) 申報募集與發行102年度國內 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新臺幣10萬元整, 總額新臺幣150,000,000元乙 案,前因該公司有應行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2月20日 予以停止申報生效。 該公司業於102年12月27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 且副 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16條第1項規定,自102 年12月27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 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修正「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部分條文 參、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部分條文及第十九條格式五之一至五之十 一、第二十三條格式六之二十六至六之二十八 肆、修正「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 理規則」第三條之一、第七條與「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第二十條 伍、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陸、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柒、 發布證券商管理規則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二項有關當日沖銷有價證券之 種類及範圍之 令 捌、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 玖、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 ...

【連署】「抗議司法院獨斷修正法庭錄音辦法」律師連署聲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司法院於102年10月25日公布「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同年12月9日並預告「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閱卷規則」,嚴格限制須「所有」開庭在場陳述人之「書面同意」,始能聲請法庭錄音。對此等規定生效後所造成的影響,我們無法任令發展,爰聲明如下: 一、拒絕假借個人資料維護,侵犯人民訴訟權: 憲法保障人民之訴訟權,司法院以維護法庭陳述者個人資料之名,幾近剝奪人民請求交付法庭錄音權利。未評估如何妥善同時保障兩種權利,未考量個人資料於法庭活動之整體比例,亦未在意手段侵犯人民之訴訟權及聽審權,率而獨斷嚴格限制人民取得法庭資訊之權利,除根本上就違反了「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之立法目的外,亦以行政命令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草率侵犯了人民之訴訟權。 二、反對侵害公開審判制度: 司法權為權力分立制衡所不可或缺之憲政設計,國家亦應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無偏頗、獨立之司法制度。原則上審判應公開進行,公開審判之精神,藉由法庭自由旁聽、程序參與者在場、法庭錄音錄影等制度得以落實。然而司法院擅自以「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嚴格限制法庭活動錄音之取得,極度降低法庭活動之公開度與透明度,以低位階之行政命令,任意侵害公開審判制度之內涵。 三、抗議侵蝕律師辯護權/訴訟代理權: 在101年12月25日司法院召開的修正法庭錄音辦法座談會,各界普遍對司法院「嚴格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提出反對意見,尤其是律師界,深刻體認實務上法庭筆錄製作瑕疵之嚴重性,司法院嚴格限制當事人取得法庭錄音,顯將更陷當事人於險境,且使錯植謬誤的筆錄更難發現。何況,當事人本有閱卷權,律師更基於訴訟代理之必要或辯護權,有閱覽卷宗之權利,非由法律明文規定,並不得任意限制,司法院之舉,無異變相侵蝕律師之辯護權與訴訟權,實屬違法濫權。 基於上述的理由,我們嚴正呼籲並要求:   1.司法院應即刻廢除「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2.司法院應回應人民訴訟權、公開審判制度、與律師辯護權之需求,妥速研擬法庭錄音之利用與保存方法。 律師連署網頁: http://ppt.cc/~TJW

快報:記協前會長楊汝椿,心肌梗塞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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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楊汝椿(持麥克風者) (本報特別報導)曾任記協第二任會長的楊汝椿,今天心肌梗塞病逝台北萬芳醫院! 另一名曾任記協會長的友人說,他也剛剛接到這則惡耗,感到非常震驚!他說,汝椿還不到50歲,怎麼會這樣走了呢? 楊汝椿現任壹周刊記者,經常可以在該刊看到他精采的報導,如今驟然知道這樣的不幸,識者都非常難過和惋惜! 他生前曾赴大陸採訪,遭到上海公安扣留,2004,7,16曾發佈新聞稿聲援: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稿壹週刊楊汝椿等二名記者被中國扣留台灣記協表達嚴正抗議與譴責2004/7/16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針對壹週刊文字記者楊汝椿及攝影記者王禹仁日前赴中國大陸採訪,遭中國公安非法扣留審訊一事,發表聲明,表達嚴正抗議與譴責,聲明如下:   一.台灣記協認為,新聞自由為普世價值,中國當局作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自應共同維護此一價值,中國當局卻以行政及司法手段干預新聞採訪自由,台灣記協對此深表遺憾。   二.據了解,上海公安人員對楊汝椿等人進行連續長達三十六小時的疲勞偵訊,不讓被訊者休息,已嚴重戕害人權,並限制其行動自由達九十五小時,也有違中國自己的法令規定。中國當局應對公安非法留置情事有所回應。   三.台灣記協將向國際記者聯盟(IFJ)等國際相關組織反映中國打壓新聞自由、不尊重人權的現象,爭取國際聲援。   四.台灣記協也呼籲國內媒體主管,在派遣記者赴中國採訪時,應做好相關教育訓練,以記者人身安全為最優先考量,避免因新聞採訪危及個人安全。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敬悼  汝椿哥永遠為捍衛正義、發掘真相而戰,您努力的身影永遠在我們心 汝椿哥永遠為捍衛正義、發掘真相而戰,您努力的身影永遠在我們心 中,永遠是我們的典範,希望這一切都是謠言,希望一切都是誤傳, 希望您繼續用公理正義讓邪惡現行! 中,永遠是我們的典範,希望這一切都是謠言,希望一切都是誤傳, 希望您繼續用公理正義讓邪惡現行! 馮賢賢: 懷念楊汝椿 1994年搶救自立和爭取新聞專業自主的運動,在聯晚跑勞工新聞的楊汝椿積極參與。我在那時認識了他,我們一同催生記協。他是第一屆副會長,第二屆的會長。我們曾為了記協天天忙碌,在一個媒體環境艱困但我們相信未來一定會更好的...

桃園航空城案黑箱作業

營建署調派大批警力   阻擋居民自搞違法審查      爭議多時的桃園航空城開發案,繼上週流會之後, 內政部營建署今日( 12/30 )再度召開審議大會,進行「 桃園航空城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 相關公民團體包括桃園航空城自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農村陣線、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等團體, 一早就在營建署大門外要求進入會場參與會議審議。 但營建署派了大批警力阻止公民參與,且爆發激烈衝突。記者會上, 各團體將說明營建署是違法阻擋, 以及營建署議事組荒腔走板的處理過程, 並訴求政府應立刻停止計畫審查, 聽取在地居民與權利受影響者的聲音。 主辦單位:桃園航空城自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農村陣線、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時間: 2013 年 12 月 30 日  (一) 下午 3 點 地點:立法院   中興大樓 103 會議室 (濟南路一段 3 之 1 號 1 樓) 出席者: 林淑芬   立法委員(邀請中) 段宜康   立法委員(邀請中) 詹秋雄   航空城自救會 王寶萱   台灣人權促進會   執行秘書 潘忠政   桃園在地聯盟 田奇峯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勞資關係部主任

第五屆網路無障礙,宣導與推廣活動贈獎典禮

(本報訊)由社團法人台灣數位有聲書推展學會(以下簡稱有聲書學會)主辦、衛生福利部指導的「第五屆網路無障礙宣導與推廣活動」,於 12 月 29 日下午二時,假台灣大學校友會館舉辦贈獎典禮,邀請衛福部社家署身障權益科宋冀寧科長 、行政院研考會資訊管理處簡宏偉副處長、視障音樂文教基金會毛葆慶董事長及諸位貴賓,贈予獎金及獎狀給網路無障礙徵文比賽的得獎者。   本次宣導活動分為兩個部分,首先是網路無障礙徵文比賽,分為成人組及青少年組,向視障朋友們徵選關於他們上網瀏覽的心得以及關於無障礙網路的感想。此次徵文共有 74 位參賽者,從他們真誠懇切的文字中,大眾可以了解到「無障礙獲取資訊」對視障者有多重要!此次比賽的評審也是一時之選,除了邀請到著名詩人焦桐擔任評審長,還邀請了師大復諮所邱滿艷所長、師大復諮所王華沛教授、中央大學莊宜文教授、中央大學龍亞珍教授擔任評審委員,兼具專業性與公正性。各組前三名及佳作,將於此次頒獎典禮上贈予獎金及獎狀。   另一項活動為宣導座談會,於 10 月底經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同意補助辦理, 11 月 7 日正式起跑,有聲書學會首先至長榮大學舉辦宣導座談會,歷經中央大學、國北教大、輔仁大學、關貿網路公司、台北城市科技大學、三東儀器公司、靜宜大學、台灣師範大學,終點站為台灣大學。總計舉辦十場,共四所國立大學、四所私立大學和兩家大型企業,參加人次超過四百三十人,成果豐碩。 此座談會成功地讓大學生及社會大眾更了解網路無障礙的重要性,並架起明盲之間的友善橋樑。本會期望未來能持續辦理網路無障礙宣導與推廣活動,為增廣全民無障礙網路共識,方便視障者取得網路資訊而奉獻心力!

§五鐵共構(207)新聞眉角

§總編變推銷員 工商時報與台中茶葉公會舉辦「第二屆台灣茶葉博覽會」,該報總編輯 陳國瑋 特地到台中與副市長徐中雄一起推銷茶葉,並且照片還大喇喇的刊在該報12/28A4版上,這種業採合一,為了業績而改變新聞教科書的前衛作法,改寫台灣新聞史,可以申請明年的卓越新聞獎。 §台鐵仁德站落成啟用 台南市仁德火車站業已施工完成,交通部長葉匡時與鐵路局代理局長范植谷聯名發出請柬,邀請立委與地方首長、議員,於明年 1/10(五)上午10:30 ,假台南市仁德區保安里12鄰永德路10號仁德站,舉行落成啟用典禮。 § 8 記者「看見台灣」 內政部在11/25,於台北京站威秀影城第9廳,包場看齊柏林的「看見台灣」紀錄片,由政次蕭家淇、主秘翁文德帶領一百多位同仁觀賞,同時還要簽到。另外留8席給跑線的記者觀看,希望大家能從中真正的認識台灣,有所改變。 §賴正鎰密函 鄉林建設特推出建案時,都會寄出號稱「極機密」的賴董簽名信給「頂級貴賓」,聲稱某建案正式公開銷售前,以特別優惠價格,開放他們優先限時、限量、優先參觀選購的特權。 而臨時想參觀者,則無法答應。 說穿了,這是一種促銷障眼法,內行人,一眼就可看穿這種把戲。

陳永泰7屆「財團法人震旦文教基金會 」

法人登記資料 登記案號 102年 法登他 字     1425號 類別 財團 案由 變更登記 主任 楊志純(台北地院) 登記號數 1893 收件日期 102/12/13 登記日期 102/12/16 公告日期 102/12/16 登記簿 74冊 58頁 任期判定 2 屆期判定 7 法人代表 陳永泰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震旦文教基金會 設立登記日期 084/11/18 主事務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2號16樓 目的 以闡揚中華文化,獎助中國藝術文物研究,推廣藝術欣賞、鑑藏及保存中國藝術文物,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及其他教育文化公益活動事項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陳永泰先生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教育部八十四年十月三十日 台(八四)社字第0五三0五六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61771400 結案原因 准許 結案日期 102/12/16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102/12/24 送達代收人姓名 送達代收人住址 郵遞區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董事 董事印鑑。 董監事姓名住所資料 董監事姓名住所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1 董事長 陳永泰 2 董 事 吳棠海 3 董 事 陳震聲 4 董 事 袁蕙華 5 董 事 蔡錦雲 8 董 事 陳品潔 9 董 事 陳珍美

陳士魁9屆「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法人登記資料 登記案號 102年 法登他 字     1432號 類別 財團 案由 變更登記 主任 楊志純(台北地院) 登記號數 1903 收件日期 102/12/17 登記日期 102/12/17 公告日期 102/12/17 登記簿 74冊 88頁 任期判定 2 屆期判定 9 法人代表 陳士魁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設立登記日期 085/01/11 主事務所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4號 目的 以處理二二八事件賠償事宜,並使國民瞭解事件真相,撫平歷史傷痛,促進族群和諧及台灣社會和平為目的。 捐助方法 由政府循預算程序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內政部八十五年一月四日 台(八五)內社字第八四三五七一一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1210000000 結案原因 准許 結案日期 102/12/17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102/12/25 送達代收人姓名 送達代收人住址 郵遞區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董事、監察人 董事、監察人印鑑。 董監事姓名住所資料 董監事姓名住所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1 董事長 陳士魁 3 董 事 陳信鈕 5 董 事 黃圳島 6 董 事 王克紹 7 董 事 沈澄淵 8 董 事 尤碧媛 10 董 事 伊慶春 12 董 事 張安滿 13 董 事 黃碧端 14 董 事 廖達琪 15 董 事 陳明忠 18 董 事 蔡詩萍 19 董 事 林慈玲 20 董 事 許麗慧 21 監察人 陳惠美 23 監察人 陳烽堯 24 董 事 江彥霆 25 監察人 周琼怡

郭正亮反對段宜康不動台獨黨網

郭正亮 小段反對凍結台獨黨綱,主張台獨論述不必動,兩岸政策要寬容。 小段認為民進黨不必調整台獨論述,需要的是理性處理各種兩岸議題 。他還說,民進黨可展現「積極自信」的氣度誠意,推動兩岸交流, 包括邀請中國黨政官員訪問民進黨中央。 謝長廷去年推動民共破冰,與謝同去香港開會的管媽,和小段一樣堅 定主張台獨,但她卻和小段得出相反結論。 管媽主張:台獨論述要調整,兩岸政策要嚴審。 我同意管媽立場。 台獨論述是黨綱層次。民進黨目前有1991台獨黨綱、1999台 灣前途決議文、2007正常國家決議文,即使依照「後法蓋過前法 」原理,民進黨目前應該遵循的黨綱,也不是1999台灣前途決議 文。 不管是台獨黨綱或正常國家決議文,都內涵了民進黨只要執政,都有 可能隨時發動公投改變國號,推動制憲建國。既然如此,民進黨如何 對外保證自己是主張維持現狀的政黨? 黨綱分明隱含了改變現狀的激進立場,小段卻認為可以不必處理,只 要調整政策和展現風度即可。小段真以為中國和美國如此容易忽悠嗎 ? 舉例來說:小段認為民進黨只要展現風度自信,就可邀請中國黨政官 員訪問民進黨中央,中國黨政官員偷偷拜訪民進黨當然可能,但正式 訪問絕無可能。 中共已在2012年將92共識納入十八大政治報告,成為官方正式 主張的兩岸對話基礎。民進黨如果都不回應也不試圖提出取代92共 識的兩岸平台方案,如何可能和中國正式往來? 這好比中國當年對美國開出「建交三原則」,如果美國都不回應三原 則,根本不可能和中國正式建交。 這正是謝長廷+管媽主張必須調整台獨論述的真正原因。 民進黨要證明自己能處理兩岸問題,就要先證明自己有能力與中國政 府打交道,如果連最基本的兩岸對話基礎問題都不願面對,誰能相信 民進黨能處理兩岸問題? 讚  ·   ·  分享 段宜康 4小時前 來自 手機 我不贊成柯建銘提「凍結台獨黨綱」。 原因不在於台獨黨綱不能動;憲法都可以修,誰說黨綱就得是鐵打不 動? 誠如蘇貞昌說:台灣本來就是獨立國家,那麼台獨黨綱在民進黨內的 地位,就只是一份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文獻。 這幾年最在意民進黨台獨黨綱的,就只有中國共產黨了;連國民黨都 不拿這個議題來攻擊民...

家長團體十二年國教「十大推首」:1.馬英九2.吳清基3.陳益興

(本報訊)今年度最大的教育新聞非「十二年國教立法上路」莫屬! 影響全國國中近百萬學生的十二年國教在紛紛擾擾, 各界反對聲浪不斷之下,今年在立法院強渡關山立法完成,明年 10 3 年首度實施在現在國中三年級的近三十萬學生身上。 對已經上學二年多的國三學生來說,「十二年國教」 是個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在此歲末年終「感恩」的季節, 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 ( 基北區及高雄區 ) 特別推舉出「 十二年國教十大『推首』」,以茲紀念。希望數百萬學生及家長, 在「享受」十二年國教「德政」之際,對「推動」 十二年國教之諸位「首謀」永誌不忘,「冤有頭債有主」, 要念茲在茲,在未來適當的時機加倍「回饋」, 才不辜負他們對十二年國教的付出與「貢獻」。 十二年國教十大「推首」: 第一名:馬英九「芭樂票吃到飽獎」 :馬英九 100 元旦談話親口說 ,「 103 年開始高中全免學費」 ( 跳票 ! 免學費排富。 ) ,「大部分免試升學」 ( 跳票! 在近幾年免試升學比例逐步調高後, 愈來愈多學生不參加基測就直接升學,現在「十二年國教免試升學」 實施後,反而每一位學生通通都要考「會考」, 除了會考估計還有三分之一的學生會去考「特招」,考的更多 ! ) 雖然對馬總統全國人民都有差不多的感覺了; 雖然馬先生開支票跳票大家都習以為常;但是, 可能還有很多學生及家長不知道,「十二年國教」的「始作俑者」「 還是」他,第一名的大獎「還是」得頒給他。 第二名:吳清基 , 「使命必達獎」 :馬英九政令一出, 吳清基使命必達。馬英九開出的一連串政見都跳票,但是, 反正國中生不會上街頭抗議,註定會「默默接受」,所以, 無論社會反對者再多,教育界反對者再多,前教育部長吳清基抱著「 長官有交待」使命必達的決心,任謗任怨堅持到底! 雖然吳清基是否因為「知易行難」 早早落跑消失在十二年國教的舞台上,但是,在回顧這段歷史, 仍不能忘記他是重要主角:「叫我第一名」吳清基! 第三名 :  陳益興「最佳設計獎」 : 吳清基宣布「十二年國教」 上路後立馬走人,「十二年國教」從馬英九的「 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大部分免試」搖身一變, 變成史上最大的入學制度革命, 這一切還要拜前教育部次長陳益興之功。舉凡最偉大最有創意、 被譽為可得諾貝爾創意獎、全球首創的「志願序扣分法」;還有,「 志工換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