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竅啦?----胡宗駒


鬧水荒、通勤族交通問題,終於讓政府開竅了,要做一些改革,不過要改得有道理,行得通,才能真正替人民解決問題。
談到如何有效利用水資源,政府不但要訂定合理水費,而且打算實施旱季水價,開徵用水大戶的耗水費,這些都很有道理,應該儘快去做的事,不過也應儘快辦理其他配套措施,否則只是"修了這兒,那裡又是漏洞" ,問題永遠難以排除。
清理水庫淤積當然是很重要的事,趁著水庫水位下降的時候,應該便於做好這件事,以便未來能蓄存更多的水,供應產業與民生之需。輸水滲漏問題必須責成主管機關儘快改善,不能以工程浩大,經費太多,而讓約兩成的漏水率繼續存在。
如若要照李鴻源的建議,節約民生用水量,一般家庭裡的設備也應考慮改善;舉例來說,現在台灣有很多富人,他們住豪宅,家裡用的洗衣機和抽水馬桶幾乎都是耗水量大的家電用品。他談到美國每人每天約用水250公升,那是因為一般美國人家裡不會天天洗衣物,也很少見到那種自動沖水的免治馬桶。
此外,美國人很守法,具有公共利益觀念,像加州、德州那些容易鬧乾旱的地方,每逢天旱少雨的時候,政府規定不得洗車澆花,大家都會遵守,任由草坪乾枯了,也不灑水,頂多來年重種就是了。美國對農產品的農藥殘留管得很嚴格,而台灣的家庭主婦為了怕蔬菜水果上殘留太多有害物質,總要用很多水清洗。
台灣人似乎比美國人受乾淨,常看到許多人家天天洗衣服、被褥,尤其是久雨剛放晴的時候,總能見到一些人家大洗特洗,搬到戶外晒乾。
以優惠水價獎勵產業,以促進經濟發展,固有必要,可是以低廉的水費幫助產業賺錢,企業主發了財,除了股東們受益之外,員工並沒有受到加薪之利,那何不讓那些產業 多付一點水費 ? 企業用大量的水賺錢,當然不該把水當作便宜的成本。
有一次跟前 Enron corp. 董事長John J. Ray III 同桌吃飯,他告訴我,將來世界上最珍貴的就是水。這應該是所有人牢記在心的一句話,他講這句話是 1985 年的時候。。
台北市柯文哲出席台灣永續城市對話峰會後,拋出了公車將比照捷運以里程計價的主張,以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似乎很有道理,但沒有說明將來公車要如何按里程收費,對民營公車業者來說,按里程計價的車資訂得越高越好,那老百姓該怎麼辦呢 ?
自己跑的地方不多,識見淺陋,但去過的地方,從沒見過什麼民營公車;按照國父遺教,公用事業應該由政府來辦,所以公車應該像以前那樣由縣市政府交通部門經辦,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以服務民眾為宗旨。
在比較熟悉的德州休士頓,公營公車行駛路線完全配合低收入民眾居住的區域,票價約為一美元,乘客上車後,可以索取一張轉車票 (transfer),到了某一站下車後,可以憑轉車票搭乘另一輛行駛同一方向、但目的地不同的公車。年滿65 歲者可以經由網路申請一張免費乘車卡,其他通勤乘客可以買月票或週票,無限次乘車,節省許多。
記得 1980年底至90年初在華府做記者時,每週花 21美元買一張乘車卡,可以無限次搭乘公車,還可以坐4 美元的地鐵 (大概可乘坐一、二次,視路途遠近而定),如果乘地鐵票價超過4美元,可以在車站加值。
這些城市的公車都是為市民服務,以乘客的便利為主要考慮,可是在台灣,政府卻是幫業者從民眾那兒賺錢。
在另一則報導中,看到公路總局已協調台東的鼎東客運,每天繞行至偏遠的森永村,接部落的孩子去上學;美國各學校都有校車接送學生,當然不必請民營公車幫忙做這件事。
政府協調客運解決偏鄉村落學生上學問題值得稱頌,但可想而知,這不可能是免費的,最終還是要納稅人負擔這筆開銷,政府今後在運用稅款時,是否能考慮到何不重新由 政府來辦理公車業務 ? 擴大對全台灣各偏鄉地區的民眾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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