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揭發林冠佑檢察官的辦案「真相」


【說明/偵查庭錄音實況摘錄請點此觀看】
平板電腦與智慧型手機,大大變我們與世界互動的方式。你可能玩過憤怒鳥,享受命中豬頭、把對手摧毀殆盡的快感。但,如果憤怒的不是鳥,是權力傲慢的檢察官,豬頭不是卡通動畫,是活生生的人,被當豬頭的遊戲,就一點都不好玩。
由於「偵查不公開」,檢察官濫權或草率之情形時有所聞;然而,人民在進入「深不可測」的偵查庭後,彷彿「羊入虎口」,不管是被告、或甚至是被害人,只能任由檢察官操弄、擺布。
這個案例,只不過是一個十分尋常的車禍擦撞案件。今天公佈的開庭過程發生在2011年3月,由台北地檢署林冠佑檢察官承辦的「100年偵字5511號」
被告遭指控:開車時擦過被告人之摩托車,導致被害人跌倒,造成被害人手臂受傷,而由於被告當下並沒有感覺到有擦撞到人,後來沒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案件最後就到了檢察官手裡。在關起大門的偵查庭內,檢察官撐起「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大顯官威」,非但隨口數落被害人,也對被告大放厥詞:一開始,就因被告沒有接到通知書、延誤一次開庭,訓斥他要把信箱給我揹在身上」;又恐嚇被告:「我就是覺得你是壞人」我就是很想關你」「我就是要和你車拚」「我們法庭決鬥」等等。誇張之程度,令人嘆為觀止,也不禁懷疑,還有多少這樣的檢察官,躲在不公開的角落殘害人民?
公布此一誇張至極的個案,播放開庭錄音以為證明將檢察官開庭時之囂張、跋扈,攤開在陽光之下,供全民檢驗。同時,也要呼籲法務部與台北地檢署,秉持正人必先己的決心,嚴肅面對此個案,並提出針對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的通案解決之道。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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