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警察,判1年8月緩刑5年

(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因為女選民交通違規,前基隆市長張通榮今天由高等法院依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職務強制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並應向公庫支付臺幣壹佰伍拾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目的之機關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

張啟楷入小內閣 王惠美如虎添翼(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