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陳佳慧吸金九億,再詐四千萬判她四年


2015-09-12╱台灣時報╱第11版╱大社會

〔記者陳一雄台北報導〕富邦證券公司超級營業員陳佳慧,去年涉吸金九億元遭判四年確定,但法院審理期間,她為籌和解金,再假借操盤手誘騙投資人買股票,計詐得四千萬多元,台北地院昨天依詐欺罪再判她四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三年前,在富邦證券擔任營業員的陳佳慧,被控向投資人謊稱有未公開的「政府公債」及「公司債」,可私下代為操作,並向投資者佯稱可獲高利息,從九十五年起詐騙百餘民眾吸金九億多元。

   投資人不滿損失提告,去年七月陳佳慧被判四年確定。

  一○一年間,陳佳慧再被控為籌和解金,再向股民自稱操盤手」,誘騙多名金主購買股票,共詐得四千三百萬多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佳慧認罪。法官審酌她有前案,依四個詐欺罪判她四年。案可上訴。(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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