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9月15日)--罰和旺陳董事長(公發5505)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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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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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9月1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貳、修正「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參、處和旺聯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550 5)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4年9月15日
二、受裁罰對象:和旺聯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 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 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及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23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 該公司於104年4月27日臨時董事會選任董事長林○○ 君及總經理蔡○○君,該公司復於104年4月28日臨時董事會改 選董事長及總經理,惟該公司皆未於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公告申報 ,核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及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7條第6款規定。
(二) 該公司於104年6月2日召開股東常會, 當時該公司為股票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 惟未於股東會召開日7日前申報年報, 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23條第1項第1款 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第179條 及行政罰法第25條規定, 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合計新臺幣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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