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地價稅 追繳五年 ,非常冷血
(台北訊)稅捐處自2009年起採用「 房屋稅與地價稅外業清查整合系統」,迄今總計清查出16, 016戶住宅,原來是自用稅率,改為一般稅率, 總共追繳了5億4,889萬的稅金。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接受多位萬華居民陳情, 今年陸續收到台北市稅捐處繳款通知,應補繳五年地價稅, 對這些世居在萬華老房子中的居民來說,無異是雪上加霜, 憑添更多經濟壓力。應曉薇說這些陳情人,從未有讓房子空屋過, 未出租過,未做過商業用途,只是當初為了小孩就學, 而將戶口遷出,他們都是善良百姓,無法熟知稅法相關規定, 且過去一直按時繳納自用住宅稅率,都是奉公守法之好公民, 但因為稅捐處啟用了資訊清查系統,而開罰這些人, 若在過去人工查稅時代,這些人哪有違法之處, 難道其中無公務員之怠職責任,而讓市民承受如此嚴苛待遇。
財政局長邱大展表示,他也認為這是不合理的規定, 但礙於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核課期間規定為五年, 雖有不合理之處,但公務員應依法行政,無法改變。
應曉薇表示,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 稅捐機關知道自己違法多收稅款,除非對公益有重大危害, 或無信賴保護必要等情形,否則應依職權撤銷, 不能要人民承擔稅捐處的錯誤;如果行政機關不主動裁量, 司法機關應加以審查。這些毫無宣導期的課稅方式,濫用法條解釋, 造成如此民怨,未來持續課徵,只會造成更多百姓反彈厭惡, 在目前油電雙漲時代,又如此冷血坑殺小市民, 且影響人數至少達10萬人,她建議財政局應否成立一專案小組, 重新研議未來課徵方式,應有足夠之宣導期, 讓百姓有遷戶口之時間,且應自發現之日起課徵,有居住事實者, 應給予申訴補償之機會,將來並會持續監督此專案小組。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接受多位萬華居民陳情,
財政局長邱大展表示,他也認為這是不合理的規定,
應曉薇表示,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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