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改如果玩真的 請你跟我這樣做」
(本報訊)「公民憲政推動聯盟」是由二十多個團體共同組成的平台, 從五月開始討論反服貿行動後,因為代議政治失靈所提出的「 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的訴求,目前已經規劃二十幾場草根論壇, 要推動全面憲改運動,先前在九合一選舉之後, 兩大黨都提出了有關憲改的主張, 但我們擔心重蹈過去因政黨利益而扭曲憲改意義的錯誤, 故提出四項主張「民主審議有程序、憲改主體是人民、 憲政改革要全面、拿出誠意先修法」。
臺大法律系教授、守護民主平台理事陳昭如指出, 台灣的民主遇到危機,憲法必須要解凍,再次具有活力, 憲政改革是人民權利的保衛戰, 不應讓政治人物角力成為憲改的阻礙,所以修憲門檻應該調降, 讓憲法可以隨時代變遷,同時具有安定性和彈性, 讓年輕世代公民不只是參與這一次憲改, 未來也可以打造屬於他們的憲政藍圖, 通過新的權利憲章來決定未來的走向,標榜實質平等和社會正義, 且政府須積極作為保障人權。
翻轉選舉發起人賴中強指出,為了落實地方自治, 推動區域均衡與區域治理,應擴大地方自治權限, 他舉了自來水事業處和社會救助及基本生存權保障為例, 顯示制度當中「省」的規劃造成自治權限不完整, 導致區域分配不平等,同時,地方選制和選舉文化也應全面改革; 在民主防衛機制方面,則主張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禁止空白授權,規範與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關係之法律, 以確保台灣主體以及對等發展關係的原則。
婦女新知秘書長林秀怡指出,從2008年後適用的新選制, 運行兩次之後已經看見許多問題,包括立委總席次太少, 無法代表多元聲音,單一選區立委過高、不分區名額過少, 對弱勢族群和小黨不利,人民的每一票並沒有完全等值, 應設置保障席次,例如性別比例原則, 以制度平衡少數在權利上的弱勢,並將詳細選區制定交給法律訂定。
陽明大學公共衛生學科暨研究所教授、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指出, 過去政府對於人權只有推託和拒絕,沒有把保障人權當成工作, 甚至不認同這兩個字,所以必須在憲法裡面講清楚, 保障人權應該是政府的義務,除了有權利憲章,還需人權保障機制, 依聯合國標準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雖然我國在2009年通過兩個 聯合國人權公約, 但政府機關不認為在本國法律牴觸時應尊重人權公約, 故主張國會通過的國際人權公約高於法律之地位。
中研院民族所研究員、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長黃智慧指出, 修憲應該要納入「人民的組成」且說明各種族群的平等, 台灣原住民族在東亞很特殊, 到十九世紀末前都是擁有自然主權的族群, 二十一世紀時宣布新夥伴關係、 訂定原基法是很大的成就但目前為止還是非常多的抗爭事件不斷, 像美麗灣大飯店、太魯閣族銅門風景區、 卑南族卡地布部落祖墳遷葬,抗爭事件層出不窮,故在憲法層次上, 要把很多目前與原族民族相處糟糕的狀態改善, 設立原住民族專章給予討論解決。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研發專員吳政哲台灣年輕人指出台灣法 治的亂像,在一個人成年前有很多規定,十六歲是成年勞工, 十八歲要付刑法責任和服兵役,十八歲可以結婚, 卻到二十歲才能投票選出理想候選人。 期待透過這次憲法機制可以改善這個現象,建議這次修憲裡把第13 0條取消,將此規定留到選罷法裡面, 也期待不受憲法限制的公投法能夠盡快修法,既然18歲投票權在朝 野都有共識,就從修公投法賦予18歲投票權開始。
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生、 島國前進發起人林飛帆肯定過一段時間朝野政治領袖提出憲改訴求, 但有三點說明表達立場,第一是公民社會期待的是全面憲改, 而非片面對於中央政府體制的改革;第二是現在為歷史關鍵時間點, 呼籲朝野應把握此時機,莫將憲改作為政治鬥爭工具; 第三是從今年三一八到九合一選舉結束, 可見主流趨勢是公民參與在政治場域當中, 憲動盟會陸續舉辦草根論壇,凝聚由下而上的力量, 朝野若想爭取歷史定位與詮釋,應積極回應公民社會訴求。
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臺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陳俊宏代表公民團體再次呼籲, 首先是除了要求憲政改革以外,「由下而上」 的修憲模式是我們共同的主張,過去七次修憲, 公民一直沒有機會參與,甚至淪為政黨密室協商、背書的工具, 但公民參與憲改是許多國家潮流,如南非的公民參與新憲計畫, 將全國公民都涉入到修憲過程,凝聚南非對憲法的認同和歸宿趕, 化解種族隔離政策困境,加拿大、冰島和愛爾蘭也有類似的作法, 這也是從三一八之後,憲動盟努力去推動的方向。 現在進行的草根論壇,便是長年參與社會改革的公民團體, 希望讓人民對於各種問題進行診斷。 有很多人把焦點放在中央政府體制改革, 現在中央體制確實是有問題,這部拼裝車要怎麼改?要如何診斷? 到底暴衝出現在哪裡?是少了煞車器, 還是因為制度容易讓人開快車?還是希望增加更多人在車子上, 以免任意超速?我們必須同時思考政黨體制和選舉制度,原則是「 權責相符,簡明清晰」,我們歡迎朝野對於憲改表示興趣, 但憲改牽一髮動全局,千萬不要片面改革。
台灣教授協會的呂忠津老師指出, 憲法是生活在同一塊土地的人民共同的公約規範, 台灣主流民意已認同台灣的主權獨立狀態, 應該透過憲法去釐清主權獨立的現狀,排除現狀法治所產生的風險, 取消使用「統一前」和「大陸地區」等字眼。
最後,作為三一八後續團體,重申這次憲改必須由下而上、 大規模修憲的主張,未來還會持續透過草根論壇來進行努力, 這是台灣民眾第一次可以參與憲改, 希望現有政黨可以回應民間憲改,憲改主體是人民, 而不只是政黨協商、菁英參與, 同時也要求立法院應就目前修法職權,例如先修選罷法、 公投法等來回應人民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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