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海關惡劣開罰,外交部沒辦法
國人權益毫無保障
(本報訊)劉櫂豪委員今日特召開泰國「曼谷海關惡劣開罰,外交部沒辦法, 國人權益毫無保障」記者會, 劉櫂豪請事件當事人張震濰親自說明被泰國曼谷海關惡劣開罰始末, 外交部亞太司副參事劉政星也代表外交部回應處理經過。 劉櫂豪強調泰國海關執法不符常理與國際慣例, 於通關後仍跟蹤追查至停車場用栽贓手法入人於罪, 國人旅遊動輒則咎,劉櫂豪呼籲外交部應重視國人境外旅遊之品質, 儘速積極與泰國官方溝通,保障國人權益,同時應發佈旅遊警戒, 讓國民前往泰國需小心避免被罰款。
劉櫂豪表示,今年12月7日台東鄉親張震濰等20人前往泰國旅遊 於曼谷機場遭遇海關惡劣開罰,造成被罰款6萬多元, 當時透過外交部急難救助窗口協助,竟遭辦事處官員回覆「 無法協助」,對於損及國人權益的惡劣行為, 劉櫂豪要求外交部應儘速查處,協助國人行政救濟, 並應依國際慣例要求泰國官方調整執法過當之情況, 以維國人旅遊權益。
事件當事人張震濰說明,12月7日入境曼谷機場時,當時有13位 團員每人依規定僅攜帶1條香菸入境通關, 通關後在前往停車場途中因部分團員如廁在候車之時, 曼谷海關人員即突然攔查要求檢查行李, 海關人員將團員行李內搜得之13條香菸無視團員溝通強調是1人帶 1條出關,即依違反攜帶菸品規定開具6萬多元罰單。張震濰表示, 當時透過外交部急難救助窗口協助,竟得到官腔說法, 國人受到不公對待,竟如此被漠視, 因此特呼籲前往泰國的民眾要小心,以免出關後若仍不小心手拿2條 煙就會被稽查罰款。
劉櫂豪強調,任何國家攜帶物品通關, 都沒有規定在通關過後還要求不能幫忙提拿的,泰國的惡劣執法, 造成台灣旅客入境泰國後,是否在街上持2條煙以上就會被稽查罰款 呢!這完全不符合常理與國際慣例, 外交部應重視這些損及國人旅遊權益的問題, 儘速與泰國官方溝通解決,不然國人前往泰國旅遊動則得咎, 權益將得不到保障,且喪失國人對政府的信心。 外交部副參事劉政星回應,已透過駐泰辦事處瞭解事件始末, 目前泰國官方強調執法範圍包含通過綠線後之機場大廳、 停車場及其他地區,目前會於領事事務局官網上做說明, 提醒國人要小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