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與中銀簽署聯合授信合作
(本報訊)臺灣銀行與中國銀行於8月20日簽署「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兩岸聯合授信( 銀團貸款)業務合作協議」。臺灣銀行領先其他臺灣金融同業,為第 一家與大陸金融機構就聯合授信業務簽署合作協議之銀行。 本協議是中國銀行繼3年前與多家臺灣大型銀行簽署一般合作備忘錄 之後,第一次針對聯合授信業務與臺灣的銀行業者簽署之合作協議。
本次的合作協議乃緣起於兩岸企業家峰會「促進金融產業合作發展」 之宗旨,臺灣銀行與中國銀行基於以實際行動成為推動兩岸金融業合 作之示範行,回應前述峰會「 針對具體合作提議訂定協商機制加強合作關係」之共識所衍生而來。 該合作協議內容係臺灣銀行與中國銀行雙方基於業務發展及互惠互利 原則,於符合雙方當地法令規範下, 在聯合授信各項業務範圍進一步建立合作機制, 以進行具體合作與實際交流,把握兩岸企業融資市場成長之商機, 共同開創兩岸聯合授信發展之契機。
中國銀行為中國大陸國有四大商業銀行之一, 業務範圍涵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及保險領域。截至2013年底該 行計有11,483家境內機構,境外機構620家,員工305, 675名。The Banker雜誌2014年按第一類資本排名, 中國銀行名列全球第7大,大陸地區排名第3名。臺灣銀行與該行於 2003年起即與該行建立通匯關係,往來關係良好。
臺灣銀行與中國銀行簽署聯合授信業務合作協議後, 兩岸金融機構之業務合作深度與市場開拓廣度皆跨入新里程碑, 未來在簽約雙方共同努力下, 必能為兩岸金融業者之合作與發展樹立新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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