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涉買票,蘇有仁當選無效

【裁判日期】 1000330


【裁判案由】 當選無效

【裁判全文】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選字第16號

原   告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訴訟代理人 周麗美

被   告 蘇有仁

訴訟代理人 薛松雨律師

      王玫珺律師

      林佳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當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0 年3 月9 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舉行之新北市議會第一屆議

員選舉第七選舉區之議員當選無效。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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