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盟:籲請教育部鬆手,還給地方自主權
(本報訊)在教育部堅定否決「一試兩用」並強勢主導明年入學制度的程序後,台北、台中相繼宣布因辦理不及而取消特色招生考試入學的管道,使得大多數明年入學的孩子只有一元的升學機會-免試入學。為表達對這個新局勢的看法並提出因應策略,國教行動聯盟於103年9月14日召開「籲請教育部鬆手,還給地方自主權」記者會。
國教行動聯盟指出,特招考試入學名額大幅減少對於原本規劃以特招考試升學而未積極準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條件的九年級學生而言,不啻是一重大衝擊,其權益因而受損。在台北市宣布不辦特招考試後,直接隸屬於教育部的師大附中及政大附中卻說仍要小規模辦理特招考試入學,呼應吳思華部長「學校翻轉」的說法。國教盟於是想請問吳部長,難道辦特招是為了「學校翻轉」而不是為了學生的適性發展嗎? 國教盟認為:這樣的狀況令人遺憾,學生的權益與未來就在中央與地方的角力中被犧牲了。
國教盟進一步指出,依據「地方制度法」,各級學校教育之興辦及管理屬於地方自治事項,本來地方就應有充分的辦學空間。此外,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0條:『∙∙∙∙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然而,現在會商的結果卻是各說各話,互推責任,使得明年的入學制度再次充滿變數,學生受害,家長受累,令人憂心。
國教盟認為,在經過103學年度的混亂後,104學年度的入學制度應以安定與公平為最重要的指導原則,而提供特殊智能的孩子適合的學習環境及升學管道是政府的責任。國教盟對於教育部未能從學生的角度考量而拒絕「一試兩用」的做法,深感遺憾。
國教盟指出,在大多數孩子都要經由免試入學管道升學後,超額比序的條件更為關鍵,必須做到完全的公平公正。國教盟認為,志願序扣分違反學生、家長的教育選擇權;明年不要再發生因志願序扣分而造成學生落榜的狀況;適性入學為高級中等教育的主要目標,志願序扣分無法落實適性揚才,亦達不到就近入學的效果。因此,國教盟再次強調志願序不要扣分,要讓學生『安心的』填志願,回歸『自願的』本質。
國教盟指出,教育部除了堅持「一試兩用」外,並規定會考成績的使用要先比等第,再比標示,最後在比無可比時比量尺分數。但國教盟分析,等第、標示、量尺並非正相關,等第優勢的學生未必量尺分數就比較高,因此會發生不公平的現象。國教盟並以103學年度的配分舉例說明,甲學生會考答對170題,得到4科B++、1科C,量尺分數30分;乙學生答對84題,得到5科B,量尺分數5分。從會考表現來看,甲學生的學科學習表現顯然較佳,但因為先比等第,反而乙學生勝出。答對170題的學生在比序時輸給了答對84題的學生,因而可能錄取到私立學校,這樣是公平的嗎?
國教盟認為:等第分數乃是學力監測的工具,可據以了解整體學習狀況,並做為補救教學之參考,但作為第一階段影響個人進路的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是不公平的。既然要比,就要公平公正的比。一般而言,學習表現比較好的學生在選擇學校時應該比較有優勢,因此,應直接採用最有代表性的量尺分數進行比序。國教盟希望教育部能鬆手,讓各區自主決定會考成績的使用方式。
國教盟認為,特色招生並非為明星學校而設,而是為了培育特殊智能的孩子。每一個人都有語文、數學邏輯、音樂、空間、肢體、內省、人際、自然探索等各類智能,只是強弱各有不同。唯有落實特色課程及招生,才能真正做到適性揚才。因此,國教盟主張,應修訂「高級中等教育法」,釐清特色招生之意涵;應放寬特色招生考試入學與免試入學辦理順序的規定;應修訂「多元入學招生辦法」,取消特色招生入學名額不得流用到免試入學名額的規定;應放寬辦理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的規定,增加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的名額。
國教盟籲請教育部鬆綁各項規定,還給地方教育自主權。國教盟也希望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能扛起重任,以學生權益為依歸,設計「適性」的升學制度,並致力於提升教學品質,改善學習環境,真正達成適性揚才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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