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鐵共構(100)新聞眉角
▲狼之獨步:紀弦追思會暨文學展
2013/9/21(六)~2013/10/2(三)
▲女記者自曝戀情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upplement/20070312/3309850/
記者註:著者曾任中時記者,在2005年發病時,已經是大腸癌第四期,雖然迅速開刀治療,病況稍微減輕,不過撐到 2008年春節,元月十九日凌晨,因結腸惡性腫瘤病逝於台大醫院,得年四十六歲。
過去她曾被挖角到今周刊任職,不過一段時間後遭到資譴,曾控告謝金河要求給付薪資466萬餘元,官司打了好幾年,勞心勞力還是敗訴,也曾到TVBS周刊擔任撰述委員。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3/09/95_15.html
▲記者判罰50萬關鍵
被上訴人係大學畢業,目前為七職等公職人員,月薪為60,763元,其於90年間在本國所得約775,604元(見本院卷第41頁之戶籍謄本;第 144頁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而上訴人為大學畢業,曾擔任記者職務,於90年間所得僅1,353元 (見本院卷第49頁準備程序筆錄、第 128頁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
文壇獨自來去的狼:紀弦文學展
我乃曠野裡獨來獨往的一匹狼。
不是先知,沒有半個字的歎息。
而恆以數聲淒厲已極之長嗥
搖撼彼空無一物之天地,
使天地戰慄如同發了瘧疾;
並颳起涼風颯颯的,颯颯颯颯的:
這就是一種過癮。
~~紀弦〈狼之獨步〉
◎ 開幕儀式暨追思會:9/21(六)14:00
開放時間:週二~週四、週日10:00~18:00,週五、週六 10:00~21:00(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紀州庵文學森林(台北市同安街107號,古亭捷運站2號出口背後 ,同安街直走到底,約10分鐘)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文學發展基金會、文訊雜誌社、 紀州庵文學森林
合辦單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中國文藝協會、中國婦女寫作協會、中華民國筆會、 中華民國新詩學會、台灣詩學季刊雜誌社、創世紀詩社
▲女記者自曝戀情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upplement/20070312/3309850/
記者註:著者曾任中時記者,在2005年發病時,已經是大腸癌第四期,雖然迅速開刀治療,病況稍微減輕,不過撐到 2008年春節,元月十九日凌晨,因結腸惡性腫瘤病逝於台大醫院,得年四十六歲。
過去她曾被挖角到今周刊任職,不過一段時間後遭到資譴,曾控告謝金河要求給付薪資466萬餘元,官司打了好幾年,勞心勞力還是敗訴,也曾到TVBS周刊擔任撰述委員。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3/09/95_15.html
▲記者判罰50萬關鍵
被上訴人係大學畢業,目前為七職等公職人員,月薪為60,763元,其於90年間在本國所得約775,604元(見本院卷第41頁之戶籍謄本;第 144頁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而上訴人為大學畢業,曾擔任記者職務,於90年間所得僅1,353元 (見本院卷第49頁準備程序筆錄、第 128頁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
上訴人以上開不實言論登報指摘被上訴人,自足以使人產生被上訴人包庇同僚,違反專業與公務職責,以致被上訴人之人格在社會上評價有所貶損,而上訴人出身媒體,為其自認在卷,深知以媒體傳播之影響力無遠弗屆,仍為文誹謗,對被上訴人之名譽之傷害自屬重大,本院審酌以上各情,認被上訴人得請求之金額以50萬元為允當。(台灣高等法院)
▲記者判刑定讞
【裁判字號】 94,上易,465【裁判日期】 951129【裁判案由】 恐嚇取財等【裁判節本】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94年度上易字第465號上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 訴 人即 被 告 癸 陳子堅(透視報導總社長)選任辯護人 壬○○上 訴 人即 被 告 寅 黃蘭貴選任辯護人 洪條根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恐嚇取財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度易字第2259號中華民國94年6 月10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2年度偵字第10613 號、第20184 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主 文原判決撤銷。癸○○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又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玖月。寅○○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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