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無「藥」可醫 陳其邁:生命權不可受限
(本報訊)日前藥廠販售人用藥品給獸醫院遭衛生機關要求改正, 導致藥廠擔心受罰而停止供藥,影響所及,全國約200萬的貓犬等 寵物將面臨斷藥危機,為此,立法委員陳其邁、蕭美琴今(24)日 邀集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興大學獸醫系、亞太獸醫師聯盟會、 台灣臨床獸醫師協會等團體與農委會防檢局、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共同召開公聽會, 要求相關單位擬定辦法解決寵物斷藥的燃眉之急。
出席獸醫師代表表示,全台約1500家獸醫院,目前近8成皆使用 人用藥品治療寵物,由於現行藥事法規定, 獸醫院並非藥事法認定之合法醫療院所, 藥廠不得販售人用藥品予獸醫院, 因此獸醫院近期陸續收到藥廠發出的停止供藥通知, 全國各獸醫院及診所已經面臨無藥可用的困境。陳其邁也拿出高雄、 台中幾家動物醫院「庫存藥品用完即歇業」的公告,警示相關單位, 一旦診所斷藥,全國200萬寵物將面臨生存危機。
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回應表示,人用藥品與動物藥品不同, 衛生署不能替獸醫師背書。 如果防檢局同意公告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的安全清單, 衛生署即可放寬藥廠販售行為。防檢局代局長謝芙美則說, 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的行為處於法律灰色地帶,不見得合法。 日前立法院已經通過動物保護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的初審, 防檢局會盡速研議制定獸醫師得使用人用藥品類別。
對此,蕭美琴質疑,日前立法院審查動物保護法時,曾要求農委會、 衛生署研擬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 藥廠販售人用藥品予獸醫院的相關規範。 農委會和衛生署目前進度究竟如何?且修法過渡期, 寵物的生命權如何保障?而該法相關罰則過於嚴苛,是否一併修正?
陳其邁則批評,現行法明明未禁止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 防檢局長為何不敢言明? 而食品藥物管理局依藥事法管理藥品的製造、流通與販售, 獸醫師是否使用人用藥品,衛生署根本無權置喙。況且, 在動物保護法中規範獸醫師用藥根本是急就章立法,非長遠之計; 正本清源之策應該要修藥事法,開放人用藥品販售予動物醫院, 再配套訂定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的具體規範。
與會代表也對防檢局、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發言紛表不滿, 質疑政府兩單位互踢皮球,坐視用藥困境不管。部分獸醫師更直言, 如果無法修法開放取得及使用人用藥品,不但獸醫院要關閉, 獸醫師要被罰款入獄,全國寵物也只能等死。
會末,陳其邁、蕭美琴協調獸醫師、農委會防檢局、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意見,做成三項決議:一、 根據動保法初審條文及附帶決議, 農委會和衛生署應加速研議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 藥品販售人用藥品予獸醫院的相關規範;二、在修法過渡期, 衛生署對於藥廠販售人用藥品予獸醫院的行為應權宜放寬;三、 衛生署應研擬修正藥事法,讓藥商得合法販售人用藥品予獸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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