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警曾成武欠卡債,當司法黃牛免職
(本報訊)有關報載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警曾成武,因積欠大量卡債,為圖謀不法利益,涉犯司法黃牛案,該院報請本院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規定辦理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案,本院說明如下:
本案係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警曾成武利用看守羈押候審室之機會得悉被告家屬個資,進而對被告家屬佯稱可以疏通法官,讓被告減輕刑期,藉此向當事人索賄新臺幣(下同)伍仟元,於104年8月12日依約至臺北火車站二樓取款時,遭臺北市調查處人員,以現行犯當場逮捕,經檢察官訊問後以貳萬元交保。曾員圖謀不法利益,情節重大,致嚴重損害機關聲譽,該院報請本院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下稱考績法)第12條第3項第5款規定:「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辦理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業於本(104)年8月13日 經本院104年第6次考績委員會核議,並經本院院長核定,同日發布一次記二大過獎懲令,予以免職;另依考績法第18條規定曾員將於收受本處分令之次日起停職,以正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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