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協調選區監視器,汰舊換新諸問題

(本報訊)為配合觀傳局的『街道架空纜線清整計畫』,民政局計畫以第二預備金將里辦公室的監視系統全面拆除;不配合拆除的里監視器,日後若有維修、拆除需要時,都不再編列相關經費,須由里辦公處自行籌措,因此引發多位里長強烈反彈。

台北市議員李新為此於今(7月5)日上午,邀集民政局、警察局、觀傳局、主計處等相關單位及大安、文山區50餘位里長召開協調會。與會里長們在會中強烈質疑並抱怨~
一、 許多里民常向里長抱怨里內監視器不足,動輒要求里長加裝監視系統,連小狗小貓走丟了,都會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若貿然拆除舊有的里監視器,勢必引發里民抗議。
二、 由市警局在里內架設的監視器不及現有里監視器的30-50%,有的甚至還未啟用;警察局的監視器還未完全驗收啟用,就把里長架設的監視器拆除,產生的空窗期如果發生重大治安事件,該由誰負責?
三、 里監視器亦屬市有財產,許多尚未到汰舊年限,且功能仍然正常堪用的里監視器若配合拆除,無異浪費公帑且有違法之虞;由於警察局監視器覆蓋面不足,里長們若基於治安考量,不配合民政局拆除,將來的維修拆除經費卻需里長自行負擔,將使愈認真的里長愈倒楣。
四、 未配合拆除的里監視器,爾後不僅無法從里建設經費支應維修、拆除費用,連環保局、殯葬處的各項回饋金都無法核列支出,將造成里長們極大困擾。
五、 巷弄內的監視器對歹徒才有嚇阻作用,但警察局裝的監視器多位於馬路上,即使啟用並維持正常運作,宵小還是有可乘之機。

市警局主秘衛悌琨雖於會中一再保證警設監視器數量絕對多於各里現有監視器數量,不會有覆蓋率不足的問題,但仍有多位里長以里內實例反駁,並指出警察局現在裝設監視器的地點,絕大多數都不是里長建議的地點;多數里長要求警察局應在現有監視器的相同位置裝設警制監視器,再拆除舊有的監視器。

民政局副局長許敏娟承諾收回成命,不強制要求里長們立即拆除里內的監視器,將視警察局監視器架設進度而定,原則上是新的啟用之後,才能拆除舊的。至於未拆除監視器爾後的維修、拆除費用,將協助與環保局、殯葬處、主計處等單位協調,同意里長們列支核銷。

李新指出,民政局此次決策粗糙、草率,未與警察局充分溝通,就率爾決定拆除各里舊有的監視器,是造成里長們反彈的主因;警察局此次架設監視器進度延宕、落後,建制前也未與里長們充分討論、溝通,設置數量、地點落差甚大,且讓里長們覺得不被尊重。

  在經過2個多小時的會議後,李新作出結論~
一、 民政局要求各里拆除里監視器的時間,必須配合警察局建制監視器的進度,新的沒裝好啟用,舊的不能拆,緩衝期間約2-3年。
二、 在前項緩衝期間,監視器之維管,各里仍得動支里建設經費或各項回饋金。
三、 警察局監視器第一階段建制進度嚴重延宕,應檢討改進。第二階段1500支部分,應與各里長溝通確認;如仍有不足數,請市警局依預算程序編列第二階段經費,俾本市治安能大幅提升。
四、 請市府研議各里所設之監視系統,悉數移交各派出所維管,以收事權統一之效,避免目前里長須承擔治安責任之困擾。待市警局建制監視系統完成後,一次汰除各里老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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