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美邦人壽,遭罰120萬
(本報訊)三商美邦人壽公司涉嫌多項違規,今天遭金管會罰款120元。
金管會指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有團體保險單以批註增列及變更給付內容未報送主管機關審查、採扣佣方式補足保戶短繳保費,及辦理臨時再保險分出作業,未於原保險契約生效日前,就再保險契約之再保險成分、再保險費率及再保險佣金等條件取得再保險人書面確認等情事,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序文、第171條及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共計核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並予以糾正,及命其立即改善具報。
金管會指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有團體保險單以批註增列及變更給付內容未報送主管機關審查、採扣佣方式補足保戶短繳保費,及辦理臨時再保險分出作業,未於原保險契約生效日前,就再保險契約之再保險成分、再保險費率及再保險佣金等條件取得再保險人書面確認等情事,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序文、第171條及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共計核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並予以糾正,及命其立即改善具報。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