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年鹿窟事件,近30受難者見面
-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7,12,29】
65年前,也就是1952年12月28日起,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及保密局派兵在鹿窟、 玉桂嶺及瑞芳曉基地展開一連串包圍、搜索及逮捕行動, 意欲破獲共黨在北部地區勢力,稱為「鹿窟事件」,其中135位被 告受軍事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鹿窟93人,曉25人、玉桂嶺17人 ),其中41人被判處死刑(鹿窟28人,曉9人、玉桂嶺4人), 被逮捕者高達千餘人,也因不當審判, 造成後續國家補償及冤獄賠償超過7億元新台幣, 其規模堪稱白色恐怖期間最大的事件。
經監院費時1年8個月研析超過百餘卷宗、數以萬計頁相關資料, 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陸續於今(106)年底提出兩份調查報告 ,針對鹿窟事件當時政府相關偵審環節,包括逮捕、拘留、訊問、 審判、復審、甚至納為奴僕等諸多不當作為,嚴重侵害人權, 對當時的保密局及保安司令部提出糾正, 同時希望行政院積極研訂相關補償辦法及國安法第9條第2款規定, 賦予被告依法上訴之權利,達成轉型正義保障基本人權之目的。
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說明,鹿窟事件目前仍健在的村民中, 最年輕的是鹿窟村長陳啟旺之女陳政子,當年僅有12歲, 現在也已高齡77歲,而其中最高齡的村民陳皆得更已逾93歲 。監察委員期待調查報告的完成,能夠適當還原真相及保障人權; 監察院張博雅院長及2位調查委員特別挑選65年前行動的當天, 在監察院(鄰前保安司令部,現喜來登大飯店)邀請村民及家屬進行見 面會,以回顧當年的點點滴滴,別具時代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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