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政:台尼斷交 FTA失效? 台商受害哭求無門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20台北報導


圖:台尼斷交,立委羅致政聲援台商。記者陳逸乎攝影
    

    尼加拉瓜政府去年1210日宣布與我國斷絕外交關係,但後續效應仍有許多需要政府積極解決,其中台尼FTA廢止對台商進口貿易衝擊巨大,台尼斷交迄今已逾一個月,雙方FTA是否繼續存在?進口商權益如何維護?今(1/20)日立法委員羅致政召開記者會,邀請台灣進口水產品協進會的業者,說明所面臨的困境,同時協調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外交部、經濟部、財政部就此議題提供必要之協助。

    記者會中台灣進口水產品協進會的吳石永理事長及陳志新副理事長均表示,尼加拉瓜政府片面違反FTA規定,不再核發任何官方文件,影響到進口業者權益,而業者的訴求主要有兩個,關於FTA廢止的180天緩衝期是如何計算,再者沒有官方的FTA原產地證明,相關文件審核能否從寬認定,政府部門應儘速協助,以免造成重大損失。

    外交部國經司蔡允中司長表示,目前依照國際法規台尼FTA仍舊有效,但尼國單方面沒有照程序走,未來針對FTA協議是否中止(suspend)或終止(termination)均還在研議中,不管是優惠關稅還是替代作法,目前研議方向是以保障業者權益為最大考量。

    經濟部國貿局李冠志副局長表示,目前台灣方面FTA是持續進行中,未來如何維護業者權益,經濟部會協同外交部及財政部共同研擬相關權益措施,並向尼方提出相關訴求及應對方案。

    關務署陳伊財副署長表示,目前進口關稅的部分由於尼國單方面終止,也停發相關證明文件,由於FTA持續有效,在原FTA框架下的關稅減免權宜措施正在研擬中,會儘速交由財政部核定,業者若無相關證明可依關稅法18條提供相關擔保。

    羅致政委員表示,因為政府簽訂了台尼FTA協議,進出口業者為了配合政府政策維繫兩國邦誼做了許多努力,然而尼國單方面的違約,台商的權益政府部門應優先維護,目前台灣並無針對FTA協議宣布終止,在還沒有進一步宣告之前,FTA相關優惠關稅應照常,且政府部門宣告180天的緩衝期也應將維護業者權益納入考量,而針對原產地證明的替代措施中,不論是當地出口商給的產地證明,或者依照業者過去的進口實績,關務署應從寬認定,毋須再依關稅法18條規定提供擔保,以降低業者的風險,而不論是經濟部或外交部應同時積極輔導業者,轉向其他邦交國或友好國家進口優質的貨品,羅致政委員在記者會中要求關務署應儘速核定相關權益措施,並且在農曆年前公布,讓所有的業者能安心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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