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五屆「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遴選辦法
一、活動宗旨:肯定在新聞傳播領域內對華人社會有重大貢獻或正面積極影響且仍健在之人士,在其專業領域內傑出之成就及鼓勵年輕同業堅持理想,傳承典範,發揚社會公器責任。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承辦單位: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
三、組織:
(一)由主辦單位邀聘專家學者成立「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敦請其中一位擔任主任委員,負責主持「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辦理事宜。
(二)委員會置執行長一位,下設工作小組,承「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事宜。
(三)另由「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組成「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遴選委員會」並互推會議召集人一位,負責遴選事宜。
四、申請資格:凡於海內外新聞傳播工作領域表現傑出或對社會有重大貢獻及發揮正面積極影響之華人媒體從業人士,皆可申請或接受推薦。
五、獎項:
(一)華人世界終身成就獎(一位):在華人世界新聞傳播領域內,秉持專業,堅持理想,不受政局與世俗讒言左右,並能開創宏觀視野對當代社會有極為重大、積極、良好之影響者。遴選委員會得視推薦情況,決定當屆獲獎人選,屆時若無最合適人選,得從缺辦理。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貳佰萬元暨獎座乙座。
(二)台灣地區:
1.傳播貢獻獎(二至三位):
在報紙、雜誌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長期撰寫文章或透過電子影像等技術關懷社會或製作優質節目發揮淨化人心、匡正社會風氣之功能者。得獎者各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暨獎座乙座。
2.新聞教育貢獻獎(一位):
在傳播教育領域長期奉獻心力、培育優秀精英,人品端正且具卓越貢獻者。遴選委員會得視推薦情況,決定當屆獲獎人選,屆時若無最合適人選,得從缺辦理。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暨獎座乙座。
3.潛力獎(十位):
為鼓勵青年新聞從業人員,凡具高度意願並完成優質報導計畫,以激勵人性奮發向上及社會移風易俗之個人或團隊(team work),不論作品完成與否均可提出申請,未完成之作品若獲獎,需於計畫期限內完成後,將作品提報本基金。已獲獎之作品不得報名參選。本獎分設「平面媒體」指報紙、雜誌、網路文字傳播;「電子影音」指電子媒體、廣播、網路影音傳播。遴選委員會得視作品情況,決定當屆獲獎作品,若無合適作品,得不足額選取。得獎之個人或團隊(team work)可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暨獎牌乙面。
(三)海外地區:
傳播貢獻暨新聞教育貢獻獎(二至三位):在海外華人地區新聞專業領域內(含新聞教育),秉持理想且能發揮淨化人心、匡正社會風氣,或作育英才對社會有具體貢獻之新聞從業或教育界人士。台灣地區傳播貢獻獎以及海外地區傳播貢獻暨新聞教育貢獻獎總得獎人數不超過六位,得獎者各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暨獎座乙座。
(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繳納稅金,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六、受理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止。
七、推薦辦法及資格:
(一)華人世界終身成就獎:推薦者需填具推薦表(如附件一),並檢附被推薦者之簡歷,同時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者之詳細資料供遴選小組參考。必要時,工作小組得應遴選委員要求針對特定被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以取得更多佐證資料。
(二)台灣地區第一、二類(傳播、新聞教育貢獻)獎項:推薦人需填具推薦表(如附件一),並檢附被推薦者之簡歷,同時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者之詳細資料供遴選小組參考。必要時,工作小組得應遴選委員要求針對特定被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以取得更多佐證資料。
(三)被推薦者可經由媒體單位、院校、學術單位、團體、歷屆新聞獎得獎人或認同此獎項之熱心人士推薦,亦可自薦。
(四)台灣地區第三類(潛力獎)獎項:申請說明另如附件二、三、四、五。
(五)海外華人地區獎項:推薦人需填具推薦表(如附件六),並檢附被推薦人之簡歷,同時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取被推薦人之詳細資料供遴選小組參考。
(六)遴選方式由遴選小組另行開會決定。
(七)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於 2013年 7 月 31 日前,將申請資料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請資料除須繳交書面外,另請e-mail 推薦表或申請表電子檔案(word或 PDF 格式),以利審查作業。
八、頒獎典禮:暫訂於 2013 年 11 月下旬。
九、活動洽詢: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聯絡處
電 話:02-2762 9118
地 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10樓
【附件二】
2013年第五屆「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
「潛力獎」申請方式說明
一、主旨
為鼓勵青年新聞從業人員,製作優質報導,擇善推動社會服務,以激勵人性奮發向上、匡正社會風氣,特設立本獎項,擇優鼓勵。
二、評審標準:以「真善美新聞」為主題提出專案企劃。
三、申請資格:個人或團隊(team work)不論作品完成與否均可提出申請,未完成之作品若獲獎,需於計畫期限內完成後,將作品提報本基金。已獲獎之作品不得報名參選。
四、申請辦法
請依照下列報名方式,檢附相關資料後提出申請,如有缺件並於截止日前未補齊者,將不予受理:
(一)請詳細填具申請表格(附件三、四、五)所列之各項資料。
(二)需檢附企畫書等書面資料,內容應包含作品名稱、製作緣起、執行方式、完成之起迄時間;廣電媒體需同時附上5-8分鐘的作品樣帶(DVD 規格光碟)一式五份。
(三)上述申請資料除須繳交書面外,另請以資料光碟方式提供電子檔案 (Word或PDF格式),以利審查作業,並請自行留存申請資料,無論錄取與否,皆不予退還。
(四)申請之作品,需經所有權之公司或個人(網路)同意方可參加申請。如獲得獎,不論該項作品是否已播出或已刊載,該公司均須同意另擇時段安排播出或刊載,並於播出或刊出前通知主辦單位播出或刊載時段。
(五)任何資料畫面(含配樂)及文字轉載使用之合法授權,由製作方自行取得,如有版權糾紛,主辦單位得向得獎機構或個人追繳已頒贈之獎金。
(六)完成之作品著作權為申請著作人(或原公司)所有,惟需無條件授權予主辦單位指定之媒體宣傳使用。
五、請於申請資料上註明「2013第五屆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潛力獎申請資料」,以郵寄/快遞或親送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至主辦單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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