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社團:「敦請立法院與民進黨最優先通過公投法補正法案」聯合聲明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 2017,5,7台北報導  
  聯署團體: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客社、台灣東社、台灣南社、台灣中社、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台灣教師聯盟、台灣人權文化協會......(增加中)
 說明:為敦促立法院與多數執政之民進黨排除萬難,在本會期休會前通過,或最遲列為下一個會期最優先通過法案,通過補正公投法,落實民主。
 綜觀世界先進民主國家,公民投票在現代民主國家早就不是洪水猛獸,而是用大多數公民行使直接民權的方式,解決政黨政治對立與爭端,彌補間接代議政治之不足與缺失,使施政更趨近民意與有強大民意之基礎。
 臺灣公民投票法,自2003年訂立以來,即被視為鳥籠,至今全國性公投,未能有一案由公民連署成案,更不用說連由行政當局發動之公投,或政黨連署發動之全國性公投,也因雙二一超高門檻之限制而全數夭折。這些不合理設計,都源自於當時立法院多數的中國國民黨,並無意為臺灣民主立基於普世價值之上,以致令台灣直接民權之實施,民主之深化困難重重。
 現今臺灣政治情勢時空轉變。從2014 3 18學運到2016民進黨全面執政,包括立法院,民進黨都首度成為多數黨,加上「補正公投法」是常年來民進黨執政或在野所堅持的一貫價值與黨的政策。因此,公投法之補正應是指日可待才是。
 但,事與願違。民進黨成為多數黨的立法院已進入第三會期,蔡英文總統執政也近一年,公投法補正雖已送出內政委員會近半年,但仍無送到院會二三讀的跡象!讓關心台灣民主的民眾皆惶惑不解,內心著急憂慮。
 現任第九屆立委第三會期將屆,我們這些關心臺灣民主政治發展之社團,集結在此,共同發表聲明:請立法院務必排除萬難,在本會期休會前通過,或最遲列為下一個會期最優先法案,讓臺灣人民開始學習有責任之直接民權,落實「主權在民」之民主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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