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水鄉長涉賄 許文耀遭到彈劾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 2017,5,5台北報導】
彰化縣二水鄉前鄉長許文耀利用鄉內興辦工程案件之機會, 收受業者交付之賄賂,監察院昨(4)日以11票對1票, 通過監委方萬富、江綺雯提案,彈劾許文耀, 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彰化縣二水鄉前鄉長許文耀利用鄉內興辦工程案件之機會,
監委調查:許文耀自2006年3月間起擔任彰化縣二水鄉鄉長,至2010年2月28 日屆滿後,競選連任失利,然因對手經判決當選無效, 再度透過民選,於2011年4月8日擔任鄉長。 許文耀辦理鄉內公用工程業務(「觀光自行車道工程案」、「 多功能運動公園工程案」),竟涉嫌收賄、洩漏採購秘密如下:
(一) 經辦「觀光自行車道工程案」,向業者收賄新臺幣(下 同)101萬1,000元。
(二) 經辦「多功能運動公園工程案」,收賄9萬1, 700元。
(三) 洩漏2案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費之底價費率為7%至7.5 %。
監察委員表示,許文耀於約詢時對於收賄坦承不諱, 雖稱為爭取經費建設鄉里,避免預算執行不力,並未違背職務, 且對於量刑過重表示不服云云,核其所辯, 僅為衡量懲戒輕重之依據,尚不能據以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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