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楷模鄭三源前庭長,漏報財產遭罰9萬結案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 2017,5,5台北報導  

監察院廉政專刊121期今日出刊,公佈台灣高等法院民庭前庭長鄭三源漏報財產遭罰9萬元。

廉政專刊刊出的違規事實如下:鄭三源申報 2014 年 6 月 2 日之財產,就應申報之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配偶為要保 人之保險 3 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 之理由,不足採信,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應罰9萬元。 監察院於2017,1,10處分,2,13確定,鄭三源已繳清結案。


司法院於2014,11,28公告一等司法獎章的優良事績如下:鄭三源庭長曾任一、二審推事、法官、庭長,最高法院法官等,致力審判工作,實現司法正義。2008年起擔任臺灣高等法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2003年至2013年間擔任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法律座談會民事(執)類提案審查庭長,對年度法律座談會之順利推動、成果豐碩,挹注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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