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月30日)-----駿熠電子董事長徐志明罰24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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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柏登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興櫃公司,證券代號4177申請廢止前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6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5046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5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45,000,000元、及1059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9198號函同意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暨10510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43697號函同意變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一案,業經該會廢止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26

貳、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投資或交易分析報告、決定、執行紀錄及檢討報告書面之格式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張科長  聯絡電話:2774-7409

參、有關「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30條第1項規定之令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邱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24

肆、有關「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57條第1項第7款規定之令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邱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24

伍、元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裁處案
一、裁罰時間:1130
二、受裁罰之對象:元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元富期貨)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7條第5項、第6項及期貨商管理規則第12條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元富期貨經本會許可經營期貨自營業務,該公司人員登記作業疏失,致其受雇人黃員、談員及李員自1012月起有辦理或兼任登記範圍以外業務之情事,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元富期貨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詹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77

陸、處駿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代號3642)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130
二、受裁罰對象:駿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徐志明。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8項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查駿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1董事會之會議事項,與徐君等董事代表之法人昶泓投資有限公司有利害關係,惟前開董事於討論該項議案並未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亦未迴避且加入表決,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24萬元。

記者註:公司於11/23已換梁興盛為新任董事長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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