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8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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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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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8月3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第十四條、「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十八條
參、各上市公司105年6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肆、各上櫃公司105年6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伍、各興櫃公司105年6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陸、核准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 施羅德四年到期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2) 日核准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開放式「 施羅德四年到期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 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 並以新臺幣及美元計價發行。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 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3億元。
原則上,自基金成立日起6個月後: 投資於主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60%, 所指主權債券包括主權債與類主權債, 前者為各主權政府所發行之債券,後者為依據彭博資訊系統顯示, 該債券發行人之母公司或集團母公司為政府者; 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60%; 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公司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 註冊或掛牌之債券,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60%。
該基金4年期滿即終止。 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即不再接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閉鎖期後即開放每日可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 將酌收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以維護既有投資人利益; 該基金不建議投資人從事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持有至基金到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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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8月3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第十四條、「期貨商管理規則」
參、各上市公司105年6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肆、各上櫃公司105年6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伍、各興櫃公司105年6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陸、核准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2)
原則上,自基金成立日起6個月後:
該基金4年期滿即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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