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吳佩慈懷女逼婚 雜誌判賠50萬定讞


2016-07-01╱中央社╱國內社會╱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日電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日電)藝人吳佩慈不滿時報周刊指男友紀曉波嫌她崇尚名牌而分手,並指她懷女逼婚,提告求償。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時周應賠償新台幣50萬元並登報道歉定讞。

   判決指出,時報周刊在民國102年2月起報導吳佩慈崇尚名牌,奢華至極,導致紀曉波難以接受,兩人因而分手;後來又報導暗示她懷女逼婚,紀曉波並無與她結婚意願。

   吳佩慈不滿報導不實,嘲諷她私人感情生活,侵害名譽權,提告求償5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時報周刊則辯稱,吳佩慈是演藝界知名人士,她的情事是社會大眾關注的話題,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法院歷審都認為,時報周刊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任意刊登吳佩慈與紀曉波之間的私領域事項,判決時報周刊、記者及總編輯應連帶賠償50萬元並登報道歉。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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