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1日)----奇岩電子前董事長陳立仁罰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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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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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月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貳、處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5250) 為行為時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4年12月1日
二、受裁罰對象: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陳立仁。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 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0條第1項第4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經104年3月11日董事會及104年4月 29日股東
臨時會決議出售IO事業部之產品線技術暨專利等無形資產, 交易金額已逾該公司實收資
本額之20%, 惟該公司未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2日內公告申報相關訊息, 核有違反公開
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4款之情事。
五、裁罰結果: 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 處行為之負責人罰鍰
新台幣24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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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月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貳、處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5250)
一、裁罰時間:104年12月1日
二、受裁罰對象: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陳立仁。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
第30條第1項第4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臨時會決議出售IO事業部之產品線技術暨專利等無形資產,
本額之20%,
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4款之情事。
五、裁罰結果:
新台幣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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