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儀:美化一座天橋三千萬 設計之都挨批浪費!


  (台北訊)為辦理2016世界設計之都,文化局將用3000萬去「活化」一座天橋,4.2億元美化林蔭大道!王欣儀議員在市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時特別指出並提出質疑,文化局搞設計之都卻「先射箭再畫靶」反其道而行,把3000萬經費用在即將拆除、有違城市進步潮流的天橋身上,試問這不是浪費,什麼才是浪費?

  王欣儀指出,臺北市的交通治理近年已改以「人」為主,強調行人優先,做法包括拓寬人行道、廣設斑馬線、行人專用紅綠燈時段,讓行人可輕鬆通過路口,故市府前年成立專案小組,主動評估廢除人行陸橋,而去年市議會也已做成決議,不續支持市府編列人行陸橋相關預算,針對使用率低、不再有通行需求者應即盡速拆除,不應再動支預算美化

  但去(2013)1119日台北被正式宣布成為2016世界設計之都,市府文化局也正式推出16項核心計畫,以「不斷提升的城市為主軸」,將持續推動16項設計導入核心計畫,進行城市集體改造運動!

  王欣儀說,文化局所提16項核心計畫中,包含「以人為本的步行城市概念」,以活化本市天橋、地下道、林蔭大道!文化局以一個非「交通、工務專業」者的角色、大放厥詞,在計畫中指出本市的天橋及地下道有其「存在之必要性」,故「全面」勘查本市既有天橋及地下道並評估其活化與再利用性,但對於如何活化、美化這些人行陸橋、地下道等都未清楚敘明!

  王欣儀發現,文化局編列預算3千萬元,卻只用來活化「新生和平路橋」!據了解,98年至102年,市府編列4200餘萬維修改善人行陸橋、地下道設施,但文化局為了單一一座人行陸橋的設計、美化,卻編列3千萬預算;此外,針對林蔭大道部份也編列了近4.2億元預算做美化,文化局此舉完全是浪費民脂民膏,不食人間煙火!

  王欣儀要求,文化局應儘速修正計畫,將預算用於其他必要性之公共設施的美化,如配合藝文並結合本市特色、針對捷運或高架橋橋墩做美化設計,提供市民舒適通行空間、打造台北新意象,這樣經費預算花得值得,也更能辦好2016世界設計之都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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