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新聞顯示,辦案:辨小不敢辦大?

 
2013-03-05╱經濟日報╱第A2版╱話題╱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第一金投信 無限期停募基金 

第一金投信基金經理人涉及炒作股票及收取回扣等不法情事,金管會昨(4)日祭出史上最嚴厲的「行政指導」,將暫停第一金投信新基金的申請及審查,並追究其行政責任,同時要求第一金投信提出對基金受益人的賠償計畫。

  過去有投信業者涉入弊案,金管會都是等到釐清案情之後,再予以「行政處分」。但第一金投信弊案爆發,案情尚待釐清,金管會先祭出「行政指導」,且停募新基金的命令沒有期限,待案情釐清後,金管會將另有一波「行政處分」,很可能是繼續停募新基金。這對第一金投信的業務將造成嚴重衝擊。

(本報評論)看到第一金授信涉嫌炒股等多醫事情,財政部、金管會都立即嚴查嚴辦,對於一些涉弊者,絕不寬貸,而且劍及履及,但是對於日前江宜樺申報房屋稅之事,不但財訊報導,立委陳其邁也質詢,其後自由時報與電視都刊登,但是迄今,沒有看到任何政府單位或檢調有所行動。

由該兩件事比較,讓人對司法改革之寄望,更形迫切。為何如今,還是不少人持著:「為政不得罪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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