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交通違規六年逾五千件 市刑大佔大宗


(台北訊)2007年迄2012年為止,北市警交通違規,扣掉免罰件數397件後共計5272件,以交通違規大戶的前十名來看,又以市刑大違規件數最多達1639件勇奪第一,佔北市警違規比例的3成,其次為中山分局402件、大安分局401件、萬華分局378、士林分局307件、大同分局266件、松山分局250件、信義分局225件、北投分局221件、內湖分局214件。在所有違規類型中又以違規停車件數2053件,佔所有違規比例的38%,其次為超速件數1547件,佔所有違規比例的29%,兩者佔所有違規比例的67%。換句話說,警察局每一百件交通違規就有38件違規停車,29件超速,當中又以市刑大違規為大宗平均一個禮拜五件交通違規。

  據統計,警察局平均每年開出60萬張以上的違規停車罰單,50萬張以上的超速罰單,其中違規停車和超速佔交通違規數的五成以上。在14個分局中又以大安分局開罰違規停車最多,平均每年開出7萬張以上但該單位違規停車次數則僅次於中山分局共計123件。在超速部份則以士林分局開罰最多,平均每年開出10萬張罰單但其違規件數僅次於中山分局共計114件。交通大隊平均每年開出20萬張違規停車罰單,2萬張超速罰單,但該單位卻有一半的交通違規屬於違規停車及超速。顯見,警察機關對於交通法規明顯說一套,作一套

以主要違規類型違停及超速逾200件以上最多的前五個單位來看,北市刑大獲得雙料冠軍共計1194件,分別為違停892件佔該單位違規比例的54%,超速件數302件佔該單位違規比例的18%,兩項違規佔市刑大違規的72%。其次為中山分局297件,其中違停部分176件佔該單位違規的43%,超速121件佔該單位違規比例的30%,兩項交通違規佔中山分局違規的73%。其三為,萬華分局243件,其中違停136件,佔該單位違規比例的35%,超速部份107件佔違規比例的28%,兩項交通違規佔萬華分局的63%

  其四為,大安分局部分違停235件,其中違規停車123件佔該單位違規比例的30%,在超速部份112件佔全部違規比例的27%,兩者佔總違規比例的57%。其五為,士林分局208件,其中違停部份91件,佔該局交通違規比例的30%,超速部份117件佔該局違規比例的38%,兩項合計共佔68%。顯見,違規停車及超速駕駛是警方交通違規之大宗。

王浩議員表示,多數單位對於交通法規的遵行並不確實,乃淪為只許官兵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之譏,對此,王浩議員要求,身為執法單位須毋枉毋縱,否則身為交通違規執法單位就會有恃無恐,造成警方執法公信力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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