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爭議是零和遊戲?      賴振昌

   最近江宜樺院長提出了以公投,來決定是否停建核四廠的依據,這種的說法除了充滿了政治的算計以外,完全無視於核災傷害的不可回復性特質,它是一個亡國滅族的成本代價,也是一個成本無限大的負擔,除了避免災害發生以外,根本無法用公投的共識,來做為任何僥倖期待的理由。

   因為「零乘以任何數字都等於零」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數學邏輯,反之「無限大的數乘以任何數都等於無限大」,卻是大家常常忽略的數學觀念,核災既然是一種損害無限大的社會成本,不管其發生的機率多麼的微小,核電廠的傷害成本期待值仍舊是無限大,絕對不是我們可以承擔的代價。執政黨最常主張核電廠要繼續興建的主要理由,是現代的科技已是非常的進步,可以把發生災害的可能性控制在非常、非常低的機率,國人實在不需要為了微乎其微的風險而反對,來影響國家經濟發展的建設。但這種說法只強調核災發生機率的微小,卻不重視核災傷害的無限大特性,十分危險。

   事實上,不管政府所作的承諾與保證是甚麼,因為核災發生的損失將是國人無法承擔的代價,既使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只有萬分之一、甚至千萬分之一,核電的成本還是無限大的代價。這種代價已不是政府的保證或是全民的公投所能決定的。為甚麼核電的成本是無限大呢?因為核災不發生便罷,若是發生它傷亡的程度絕對是數十萬、百萬人為單位,影響的範圍絕對是半個台灣以上、甚至是整個台灣都會受到影響。而影響的時間除了當代以外,也可能會影響後面好幾代的子孫,因此核電的成本說是無限大,並不是誇張的說法。

   面對台電動輒以缺電來恐嚇國人,我們應該審慎來檢視台電的營運績效。政府維持電力市場壟斷政策,主要是受到另外一個數字迷思,就是「數大就是美」的影響,經濟上為了追求經濟規模的產量,國營事業都以強調大規模經營為目標。但台電宣稱不論核電興建與否,漲價都是不可避免的,可見我國的單一電業政策並不能發揮應有的效果,政府沒必要維持台電的壟斷市場。可以考慮把台電分區民營化,以增加競爭來提高效率。因為電力設備可以分為輸電系統與發電系統兩大塊,經營上需要統合設備的只有輸電系統,而發電系統可以依地區別成立多家電廠,讓個別電廠隨著地區特性,發展個自的發電模式,例如南部地區日照較強,可以多使用太陽能發電,而不要維持單一的機構經營,無法因地制宜,而不能採用最有利方式的經營來降低成本。

   馬政府最喜歡用冰冷的數字,來說明各項公共政策的理由,除了讓人民無感以外,若不小心陷入了各種數字的迷思而不自知,其後果更是嚴重。政府應該正視核災傷害無窮大的特性,不要僅就發生率大小的爭辯,來誤導民眾用公投為核四廠背書。同時更要負責任的檢討壟斷性的電業政策開放競爭,讓各家電廠努力去尋找替代能源,來降低對核能的依賴。絕不要陷入各種數字的迷失,而做出錯誤的決定,因為大家都知道錯誤的決策比貪汙還可怕,核四是否興建值得全民理性加以監督。

  (作者為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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