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新聞暨活動通知


〈學術研究經費補助制度問題之檢討〉
座談會暨記者會

主辦: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
時間:201338日(星期五)上午10:30-12:10
地點: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三樓1301「視聽教室」
(請由台大辛亥路與復興南路之側門進入,左手邊第一棟大樓;捷運:科技大樓站
請勿到羅斯福路正門,或捷運公館站)
主持人:顏厥安(台大法律系教授;人權與法理學中心主任)
引言人:吳茂昆(國立東華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院士(物理)
許澤天(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徐育安(台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謝世民(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主編)
林從一(台北醫學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院院長;台灣哲學會會長)
說明:
創新是經濟與社會生活永續發展的關鍵,學術研究則是一國國力的重要指標。尤其在全球化以及民主與多元的世界裡,科學技術與知識發展狀態代表了一國「軟實力」的內涵,也構成「巧實力」(smart power)的主要支柱。因此世界各國皆以政府之力挹注學術研究機構尤其是大學從事研究發展,並創立各種制度一方面保障學術研究自由,另一方面亦促進研究成果能有助於人民生活與公共福祉的提升。
然而學術研究與一般行政機關的工作方式有本質上的差異。後者是「公權力」的行使,必須依法行政、謹小慎微,避免侵害人民權益。但是學術工作追求「創意」的發揮,必須勇於突破,追求卓越創新。因此世界各國政府的研究經費補助,即使受補助者為國立大學或公立機構,也都以「不同於」行政官僚機關的運作方式進行組織、人事與經費的運用。
我國政府長年來也積極補助各種學術研究,但是卻也因為拘泥於「行政」機關與「學術」機構無法清楚劃分的窠臼,造成了許多問題,相當嚴重阻礙了學術研究發展。近年來嚴重的人才外流,以及司法機關不當解釋法律,對學者進行廣泛的犯罪偵查、起訴與定罪,更是兩大嚴重的問題。
有鑑於此,本場座談會將針對下列幾個議題點,進行說明與討論:
1.       學術研究工作的基本特色為何,國家對其之經費補助的性質為何,尤其在我國應該如何調整現有制度,才能積極提升研發實力,也避免隨意入人於罪。
2.       針對學術界近來發生的許多報帳案件,檢方與法院,應該如何解釋適用刑法,才能正確把握處理相關個案的原則,以彰顯立法意旨,維護學術領域的正常運作。
3.       民眾、公民社會與媒體,應如何看待相關問題,可以發展出哪些更周延完整的觀點,並引領政治力與輿論朝向建立更合理制度的方向前進。
4.       其他相關問題。 


聯絡人:陳映涵(台大法律學院「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助理)
r00a21005@ntu.edu.tw  (02)33663366*55239; (02)2368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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