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22報名,氣象局主辦:媒體氣象訓練營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102 年度第 1 期氣象實務研習計畫
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1 日
一、  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推動氣象實務研習計畫要點辦理。
二、  目的:為增進各界對中央氣象局(以下簡稱本局)氣象實務之認識,正確解
讀氣象資訊及妥適應用,透由不同氣象科學領域、多元實務之研習課程,
俾便參與研習人員增廣氣象知識,特舉辦「102 年度第 1 期氣象實務研習
班」,並給予研習時數證明。
三、  研習對象:各機關團體從事氣象相關業務、防救災業務或媒體從業人員。
四、  研習課程:氣象監測預報、地震測報、氣象防災等具實務應用特色之課程
及學成測驗,共計 36 小時,課程表如附件 1。
五、  師資:本局現職人員或特聘專家學者。
六、  研習地點:本局建南辦公室(臺北市建國南路 1 段 286 巷 51 號)。
七、  研習時間:102 年 4 月 3 日至 6 月 26 日(6 月 12 日端午節暫停一次),每
周三下午 2 時至 5 時,共計 12 周(36 小時)。
八、  研習時數證明:
(一) 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由本局核發 36 小時研習時數證明書,其中 35 小
時為實體課程、1 小時為學成測驗,測驗成績做為講師未來授課參考。
(二) 因故缺課時,應由薦派機關團體出具證明,並擇期補足未參與研習之課
程時數,完成後本局方補發研習時數證明書。
(三) 參與研習人員若具公務人員身分者,於每期課程結束後由本局依實際研
習時數,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四) 參與研習人員之出席紀錄,將送薦派機關團體參考。
九、  報名原則:
(一) 本期開班人數以 5-15 人為限,額滿為止;不足 5 人時本期不開班,已報
名人員列為下期班別優先錄取學員。
(二) 採機關團體薦派方式報名,本期每機關團體以不超過 5 人為原則,報名
人數較多時,本局得協調減少之。
(三) 不受理現場報名及臨時替換學員。
(四) 報名時間:102 年 3 月 12 日至 3 月 22 日止
(五) 請於本局網站(http://www.cwb.gov.tw) 上「最新消息」下載研習計畫,
並填妥機關團體薦派申請書(附件 2)及報名表(附件 3),以傳真
(Fax:02-23491019)或郵寄至「中央氣象局第一組(臺北市 10048 中正區公
園路 64 號)」報名。
(六) 錄取名單於 102 年 3 月 27 日前公告於本局網站,並以公文及電郵(或電
話)方式通知,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十、  一般規定:
(一) 研習所需講師鐘點費、講義等雜項費用由本局相關預算支應,參與研習
人員之差旅等各項費用由薦派機關團體或其個人自行負擔。
(二) 受惡劣天候、重大法定傳染病等因素無法順利開班上課時,由本局另行
通知研習時間。
(三) 本局不提供汽機車停車位。
(四) 為響應節能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五) 本案聯絡人:
1、艾寧靜技士:電子信箱:alice@cwb.gov.tw;聯絡電話:(02)2349-1018;
傳真電話:(02)2349-1019。
2、洪怡婷技佐:電子信箱:eating@cwb.gov.tw;聯絡電話:(02)23491014;
傳真電話:(02)234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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