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駁斥壹週刊彭秀萍不實報導
(本報訊)立委陳明文今天針對壹週刊記者彭秀萍,引述採訪檢調的消息予以更正,澄清。
為讓大眾瞭解事實真相,他首先說明大埔園區真相:
大埔美香草藥草園區開發始末
大埔美香草藥草園區開發案,自95年1月13日與春龍開發公司簽約後,春龍公司前後投入4億1,205萬進行開發,其中項目包括承購國有地472萬元,96、97年度台糖公司土地使用費3,273萬元,履約保證金1億5,000萬元,繳交縣府權利金1,000萬元,水保保證金8,200萬元,以及已經施作但未驗收的工程1億3,260萬元,總計4億1205萬元,惟春龍公司僅支領已經驗收的工程款1,430萬元。
中央補助部分,本案有農委會補助款2億1,000萬,施作於基礎工程的自來水管線,由自來水公司代辦,已經施作完成的管線,可以提供未來園區使用,並未浪費。
由於土地無法以「租轉租」形式取得貸款,春龍公司最後因資金問題並未完成開發,嘉義縣政府依法沒收春龍公司1億5,00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春龍公司因履約保證金遭沒收,刻正與嘉義縣政府訴訟中,惟本案嘉縣府並無損失,而該案一切過程皆依法行政,絕無不法。
陳明文特別聲明:絕無違背職務與收賄,檢調指控不合事實
檢調於上月31日,大動作約談25位經手大埔美開發案之嘉義縣政府公務人員,訊問後全數請回,已足證明本人清白。且該案從95年與春龍公司簽約至今已6年,其間檢調也陸續追查此案,皆無查得不法,足證本人擔任縣長期間,於大埔美開發案絕無違背職務。
此外,本人及所有親友銀行帳戶,皆經調查,亦無可疑匯款流入,皆有紀錄可循,亦足證本人絕無收受賄款。該案業經調查,本人有高度信心實為「烏龍案件」。值此時刻,有人刻意透過周刊放話,令人憂心是否有政治力量介入,刻意抹黑本人聲譽,以遂其政治目的。
周刊報導,不合情理
有關本日周刊報導,有關本人透過樁腳收受賄款養黨員部分,實不符合情理。查目前嘉義縣民進黨員人數僅約三千人,黨員費用每年每人為三百元,總收入僅約十萬,由於負擔不大,皆由各地黨員皆自行繳交,地方稍加打探,情況眾所皆知,實不需如週刊所述,大費周章豢養黨員。周刊報導不僅違反常識,也不符合事實。
另有報導六張五百萬元支票一事,本人亦首次聽聞。在本人遭到烏龍偵訊二十餘小時中,檢調從未對本人提起有關六張五百萬元支票情事,本人家中及辦公室也未曾遭到搜索。此外,本人錢財從未交由張英姬女士管理,調查當天也從未詢問本人有關張英姬之問題。週刊所報導,不知所本為何?實不合常理與事實。是否有不肖檢調人員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漏案情,刻意傷害本人聲譽,令人遺憾。
他再次重申,從政以來,兢兢業業、戮力從公,從未收受廠商不當政治獻金。本案開發已告一段落,春龍公司保證金及工程款亦已遭嘉義縣政府沒收,更無圖利嫌疑。媒體引述不知來自何方的情資,違背常理與事實,部分情節離奇有如小說,本人首次聽聞,惟傷害本人名譽甚劇,本人將與律師研究後考慮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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