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垣滈辦理台南重劃涉收賄 監察院彈劾
(本報訊)臺南市政府地政處前處長陳垣滈辦理「臺南市九份子重劃區工程」, 涉嫌2次收賄市府得標廠商100萬元及120萬元,違反「 公務員服務法」,監察院8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高鳳仙、 錢林慧君提案彈劾,全案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本案違失部分包括:
一、 陳垣滈辦理「臺南市九份子重劃區工程」,98年6月中旬暗示索賄 ,收受得標大信公司董事長魏大翔的賄款100萬元, 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3年,收受賄賂罪行在案。
二、 陳垣滈98年6月30日任職地政處長最後一天, 竟利用仍在職的機會,持無效的空白支票,向魏大翔借款120萬元 ,沒有任何借據,也沒言明利息及如何還款, 等魏大翔得知去職消息後催討,陳垣滈才分次歸還借款,明顯違反「 公務員服務法」,利用職權圖利自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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