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露天座隨意擺



商家『郝』愜意、市民『郝』無奈
(台北訊)近年台北市許多人行道隨處可見商家設置露天座,有些露天座或許為市容增添些許情趣與方便,但許多時候卻因佔用了原本就不寬敞的通道而造成行人通行的困擾。市議員徐佳青根據北市府新工處「臺北市人行道設置露天座管理辦法」(附件一)並實地勘查北市各區的露天座之後發現,許多露天座要不是違法設置使用,不然就是沒申請的就地路霸。徐佳青今日上午(2012/5/5)召開記者會批評市政府對於這些違法狀況不但長期毫無管理作為,而且還縱容某些商家霸占人行道、侵害行人與自行車路權。

缺乏宣導,執行力『郝』差
徐佳青議員認為,市府向使用公共設施進行營利的商家收取費用本來就是應該的,但北市府對現行管理辦法不但缺乏事前宣傳鼓勵,甚至許多商家根本不知有此相關規則,而且根本毫無罰則與執行力,使得市府原本通過此法之用意完全抹煞。根據新工處的資料顯示,自2009年至今商家申請設置露天座之保證金為365仟元,使用費收入則為5548仟多元。此外,目前的管理辦法對於不申請的商家並無任何具體罰則,這使得商家缺乏申請的驅力,而對於合法申請的商家也無鼓勵的作用。最後,市府對於申請的商家在管理上也完全拿不出具體的作為,使得許多商家一旦申請通過後對於遵守規定就存著僥倖的心態任意便宜行事,造成許多違規事項。

市府無感,違法『郝』容易
目前北市的人行道露天座為數眾多,但令人驚訝的是新工處的資料顯示全市僅15間商家有申請設置(附件二)。若根據現行管理辦法,光是這15間已申請的商家就1/3有違規的狀況,如,中華路一段的統一超商、西門錢櫃與北投的泉都溫泉皆違反第六條「許可使用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下午十二時」,而後二者還違反第九條一項二款前段「設置之任何設施應為活動式」與第七款「不得損毀人行道鋪面」。同樣位於中華路一段的盛岩有限公司則是違反第九條一項二款後段「非營業時段應將設施撤離,回復為人行空間」與第八條四項一款「公車站亭周邊十公尺內不得設置」,而上述的統一超商也同樣違反此條法規。此外,松壽路的元加治食品(愛爾蘭瘋薯)則是設置超出核准的13.37平方公尺;而信義區的L.A. CAFE與北投的泉都溫泉皆違反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四款「不得轉租、轉借或提供他人使用」。上列所有業者也全都違反第九條第一項第十三款「露天座範圍應設置禁菸告示及約束抽菸行為」(附件三)。其他更有許多知名商家如西門町的三吉外賣、小歇茶亭、快樂美式餐廳(Choir Café)…等,連申請都沒有就直接以路霸的形式在人行道設置露天座。而信義區的Dazzling更是誇張,不但違法設置露天座,還私自在人行道上蓋違建變相擴大店面!面對上述種種的違法行徑,新工處卻表示自2009年至今“尚無發現重大違規行為事件”!徐佳青議員表示,新工處身為主管機關既未對合法申請之商家善盡管理之責,又放任未申請商家以各種離譜、誇張的方式佔用人行道、侵犯行人與自行車騎乘者的路權,竟然還說“尚無發現重大違規行為事件”,根本就是無感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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