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議員:商業區蓋住宅合法?


(台北訊)市議員王鴻薇指出,台北市商業區蓋豪宅住宅就合法,反觀市府對於師大商圈位於住宅區的商家就強力執法,市府是否有兩套標準?台北市商業區應回歸商業活動,不應全部拿去興建豪宅。
王鴻薇表示,近14年商業區不作商業用途改蓋豪宅共有561棟,平均年成長率高達31%。100年即有66棟商業區豪宅商業區主要係應從事商業活動為主,故通常具有高額容積,不過建商卻於商業區興建豪宅,藉此賣的更多來取得龐大利益。
台北市近14年商業區蓋豪宅住宅案統計表
年度
件數
年成長率%
87
4
0%
88
7
75.00%
89
10
42.86%
90
8
-20.00%
91
11
37.50%
92
14
27.27%
93
34
142.86%
94
66
94.12%
95
84
27.27%
96
77
-8.33%
97
65
-15.58%
98
53
-18.46%
99
62
16.98%
100
66
6.45%
總計
561
31%(平均年成長率)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建管處
資料整理: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研究室
王鴻薇指出,如現在幾個正在興建的「中泰賓館改建案」、「松江1號院」、「富都飯店改建案」,在土地使用分區上不是第三種商業區就是金融服務區,不過此三案都將全部或部份興建為豪宅大樓。商業區不作商業活動使用,卻興建為豪宅,難到這樣合於土地使用分區嗎?如果這樣都無違法之慮,那土地使用分區又有什麼意義呢?
台北市正在興建的商業區豪宅部份建案資料
建案名稱
建案地址
土地使用分區
中泰賓館改建案
松山區敦化南路158號
金融服務專用區
松江1號院
中山區松江路238號
第三種商業區
富都飯店改建案
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122號
第三種商業區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資料整理: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研究室
事實上,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商業區並未限制不得作為集合住宅使用但若於各該都市計畫說明說有特別規定者,則應依該規定辦理。
王鴻薇說,台北市也不是一直都對商業區住宅毫無管制的。早在民國88年以前,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30條規定商業區內建築物供作住宅使用部分之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之三分之一,不過該條法令已於民國88年遭到刪除
對此,王鴻薇要求,臺北市政府應立即檢討大量商業區蓋豪宅住宅問題,商業區理應回歸商業活動使用,杜絕建商利用商業區之高容積率來謀取暴利,避免造成民眾認為市府抓小放大,有兩套標準之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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