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全面清查輔導轉學案件
拒絕假轉學真退學,學生被當人球
(本報訊)立委管碧玲今天(3/7) 向首次赴立院備詢的教育部長蔣偉寧提出質詢。 管碧玲表示近日連續接獲高中職學生被不當輔導轉學的陳情案, 由於輔導轉學並無法規規定,學校未能確實輔導, 即迅速要求學生轉學,如同假轉學真退學,學生輟學在家, 如同校際間的「人球」,她要求教育部健全高中職輔導體制, 於三個月內,全面清查全國高中職的校規, 與近一學年度各高中職學生學籍轉出之原因。
管碧玲表示,教育部發布的「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6點規定, 學校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時,處理方式有:監護權人帶回管教( 不超過5天)、參加高關懷課程、送請少年輔導單位輔導, 或移送警察或司法機關,並無所謂「輔導轉學」之方式, 但多數高中職卻在校規中訂定「輔導轉學」之懲處, 由於規定未盡周緣,執行經常出現爭議,也常造成假輔導轉學之名, 行實質退學之實,引起學生與家長的不滿, 也造成學生心靈上的傷害。
管碧玲指出,她的陳情案中有因跟導師言語衝突,同一天被記4支警 告,隔天再被記1支,最後以9支警告被導師建議輔導轉學, 經家長申訴,學生評議會仍再作成相同決議,並要求於2天後就完成 轉學手續,令學生及家長感到受學校相當的侵壓; 另一案例是因抗議學校髮禁不當,向教育部投訴, 一個月後學校通知要在一星期內轉學,雖勉強找到轉學學校, 但讓家長感覺非常不平。管碧玲表示, 轉移環境故然是教育方式的一種,但不能成為強迫退學的一種藉口, 需要與學生及家長充分的溝通,並提供其他所有的選擇, 在學生與家長的同意下,才自願提出轉學。
管碧玲表示,學校對難以管教的學生,往往記下許多大小過, 及警告等懲處, 正常的情況下必需在下一學期予以輔導及銷過的機會, 但學校卻經常為了盡快將學生趕出校門,逕自修改學生獎懲紀錄, 已留下適法性的疑慮,教育部應全面加以清查全國高中職的校規, 有無違反教育法規的規定。
最後,管碧玲表示,去年她提案修改國民教育法第10條, 為國中小增置專業輔導教師及輔導人員員額, 高中職部分卻未見教育部著手規劃, 她要求教育部應盡早研議高中職校園輔導制度與人員配置, 以健全校園輔導體制,使學校處理學生事務能更加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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