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李焜耀違規,遭罰24萬
(本報訊)友達董事長李焜耀涉違反公開發行規定,遭証期局罰款24萬元。
証期局指出,友達光電公司於2010,10,28董事會決議:不超過美金1億元範圍內,透過馬來西亞友達光電(納閩)公司,對AFPD pte., Ltd.辦理增資事宜。
該公司於2011,8,24及9,22分別投資美金4,500萬及3,000萬元,但是遲至當年的10,6才公開發佈在股市觀測站,業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的相關規定,因此被罰。
証期局指出,友達光電公司於2010,10,28董事會決議:不超過美金1億元範圍內,透過馬來西亞友達光電(納閩)公司,對AFPD pte., Ltd.辦理增資事宜。
該公司於2011,8,24及9,22分別投資美金4,500萬及3,000萬元,但是遲至當年的10,6才公開發佈在股市觀測站,業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的相關規定,因此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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