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馨嬋指控大風劇團,連乙州則反控黃欠繳票款

(本報訊)黃馨嬋及陳慕義等多人今(21)日委託律師陳達成舉行記者會,控訴大風劇團吸金,大風負責人連乙州則反控黃未交付票款,誹謗。雙方各說各話,勢必對簿公堂。

陳達成律師首先指出記者會目的在公告社會大眾,大風劇團涉嫌有諸多吸金不當行為,期盼能制止該不當行為。

黃馨嬋老師說,她係基於發生在1969年的「金蕉案」,主人翁吳振瑞的兒子吳庭和,長年旅居國外學習聲樂,竟能將台灣歌謠唱得出神入化,即力邀擔任她所寫的劇本「金蕉歲月」擔綱演出,並出資730萬元委託大風劇團謝艾倫、連乙州製作演出。該劇於2010年6月間日至?日共計於台北國父紀念館演出五場,不料事後她發現:

1.謝艾倫、連乙州二人竟不肯將受委任事務之財務向黃馨嬋老師報告,且將演出收益據為己有。

2.票房依現場觀眾人數估計應有6、7成,惟謝、連二人堅稱僅2成,實際售票情形查證年代售票系統不難得知,唯其中謝、連二人早已動過手腳,據不止一人指證,謝、連二人屢以貴賓券抵付觀眾實際購票,除虛報票房,更嚴重涉及逃漏稅。

3.除帳目不清外,謝、連二人在未取得委託人黃馨嬋老師同意下,逕自對外宣佈將要在國家劇院、高雄文化中心加演事宜。

4.多位演、工作人員並未如約取得演出酬勞。

5.她將取回該劇本重新改編,與吳庭和合作演出。

綜合上述,律師陳達成稱,他將於記者會後向地方法院提侵占、詐欺告訴,對大風劇團提出假扣押、請求還款、禁止加演之假處分等法律行動。

至於金鐘影帝陳慕義,他寫了一個舞台劇劇本「請勿犧牲愛情」,得到2008年台灣文學獎,拿去請魏德聖幫忙資助演出,2009年魏德聖正在籌拍「賽德克巴萊」,資金不足,故而找上大風劇團,委託製作。該劇已於2010年1月19日假台北國父紀念館作過一場試演(try out)會,唯事後發現:

1.19日國父紀念館的試演會,謝、連二人事前未照會告之陳慕義,即逕向不特定大眾公開召集募資。

2.陳慕義請求給付前期酬勞,謝、連二人辯稱因為魏德聖遲未交付款項所以無法支付,唯魏德聖的會計已於2010農曆年前支付了120萬元。(這筆款項謝、連二人至今也未對魏德聖提出使用說明)

3.同樣,也有多位演、工作人員並未如約取得演出酬勞,其中包括前新寶島康樂樂團的黃連煜。

陳慕義另外指出,受連乙州之邀,除了「請勿犧牲愛情」,他同時也擔任了「金蕉歲月」一劇的導演。只是謝、連二人別有用心,也將魏德聖雙掛監製,並未於事前照告之,竟然於2010年1月13日假台北市長官邸藝文沙龍記者會,私列了一項「大風劇團與果子電影合作宣告儀式-果子以電影信物代表場記板與大風以劇場界的信物白色面具互相交換」的儀式,後經陳慕義及魏德聖制止而作罷取消。

更甚者,田中千繪經陳慕義邀請當綱「金蕉歲月」演出。2010年3初大風劇團片面解除陳慕義導演一職,田中千繪也因此辭演,遽料大風劇團不但一邊向田中千繪求償,竟然仍然於4月時還在散發印有魏德聖監製、陳慕義導演、田中千繪演出的DM海報,蓄意對不特定大眾進行詐欺。

陳達成律師指說,陳慕義的部份已由他的事務所另一位律師簡志海承辦中,現已進入偵查庭。

陳慕義會後說,他知道還有很多之前參與大風劇團製作演出的廠商、演、工作人員,很多人都被打折或領不到錢,他呼籲這些人跟他聯絡,他將委託陳達成律師,一起向法院提告,請求支付。

連乙州團主則對黃指控全盤否認,反指黃未繳票款近二百萬元,誹謗,將委請律師控告黃馨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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